上虞区人大以“三化”规范文件备案审查提升监督实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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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人大严格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深入进行监督,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该项工作开展十多年以来,共备案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440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已成为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的重要渠道。 一是完善实施办法,推进工作规范化。根据多年工作实践和新形势发展需要,新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范围、报备主体、审查程序、审查标准、处理机制等内容和环节,加强了规范性文件合力审查、综合审查的力度。 二是借力专家团队,提升审查专业化。针对审查内容繁多、现有人员的知识水平不能面面俱到的现实,采取引进外智、借用外力的方法,邀请区人大常委会聘请的10名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10家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专家参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专业性较强、内容生僻冷门的文件条款,还邀请对口专业的专家审查,切实提高审查成效。同时,积极拓宽审查渠道,向人大代表等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审查实效。 三是加强跟踪监督,实现监督多元化。健全以法制(监察)司法工委为龙头,其他各办委室配合的联动联办机制,汇聚成基础审查、综合审查紧密结合,个人知识特长集成互补的监督力量。加强规范性文件实施的跟踪监督,密切关注实施成效,及时分析评估文件绩效。多年来,审查发现的与上位法相抵触、不当限制公民权利、增加管理相对人义务等内容,都及时进行了纠正;发现个别成效一般的文件,都及时进行了补充完善。 来源:上虞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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