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22-10-28 浏览次数: 字号:[ ]

10月2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主任会议,重点听取市政府关于《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邵全卯、余利明、傅陆平、金辉、朱建和、马国灿、袁立江及秘书长闾小锋参加。

目前,全市共有物业管理项目2123个,由物业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1244个。自2021年1月1日《条例》施行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以党建引领“红色物业”,聚焦配置制度完善、业委会规范运行、行业监管、数智赋能、资金保障、“清廉物业”创建、宣传培训及老旧小区管理等,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实际工作,有力推动物业管理不断加强,群众幸福感、满意度有效提升。

会议肯定了《条例》实施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同时指出《条例》的贯彻落实与群众对美好生活追求仍存在差距,针对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物业难题,要深入研究、着力破解,充分认识到“小物业”里有“大格局”、“小物业”里有“大民生”、“小物业”里有“大产业”,积极打造红色物业、自治物业、智慧物业、法治物业,以《条例》的高质量贯彻实施,推动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推动高品质生活走进城市千家万户。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论述,立足基层,把“党旗插到最前沿”;立足大局,服务打造共同富裕“最小单元”;立足改革,打通社区治理“最后一米”;立足民生,扎扎实实贯彻落实好《条例》各项内容。要坚持扩大宣传,深化群众思想认识,提升企业主体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提升广大群众物业管理和自治意识。坚持合力攻坚,破解物业管理中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部门联合执法等民生难题,推动物业服务“质价相符”。坚持下沉中心,激发基层治理活力,推动物业管理服务更好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强化监督,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加快物业行业转型升级。坚持党建统领,提高“红色物业”覆盖率,提升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服务质量,推动小区物业管理更规范、更高效,使人民生活更美好、更幸福,让基层治理现代化更强大、更有力,为加快实现“五个率先”提供坚实支撑。

会议还研究关于同意调整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批准2022年市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草案)、《关于加强市人大司法监督与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相衔接的工作办法(试行)》 、“联动监督码上行、五级代表评养老”满意度测评活动方案、《关于召开绍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及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还研究了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议程,会议决定于10月28日召开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来源:绍兴日报记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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