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2-04-11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2年4月8日 绍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未来五年,是绍兴加快实现“五个率先”,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的关键期。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肩负着团结带领全市人大代表,勇向潮头立、敢为天下先,更好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任务。为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更有效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现就加强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

1. 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政治机关的定位要求,突出人大工作的政治属性,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

2.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恪守党的全面领导最高政治原则,自觉对标对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效,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委报告常委会工作,及时向市委请示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自觉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3. 坚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关键所在、担当所向,切实做到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围绕市第九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紧盯“五个争”的主要目标,聚焦“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大场景,找准人大履职的小切口,开拓创新、勇于担当,为实现“五个率先”贡献更多人大智慧和力量。

二、全面加强能力建设

4. 切实提升学习能力。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等理论前沿为切入,全面加强学习,提高履职站位,夯实履职基础。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勤学善思,进一步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读书会、“人大讲坛”等学习制度,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充实知识储备、拓展工作视野。注重学以致用,主动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思路、找方法、找答案,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5. 切实提升调研能力。围绕市委重点工作部署和民主法治建设实际,紧扣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监督工作重点、重大决定事项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党委决策、人大履职提供参考。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深入基层听民意、深入实际察民情、深入群众集民愿,带头撰写议案、建议,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保障建好言、献好策。

6. 切实提升数字能力。紧跟数字化浪潮大势,树立数字意识,强化数字思维,善用数字方法,坚持数字赋能,不断提升数字能力。深入推进人大数字化改革,以数据流改造提升业务流,以改革成果倒逼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领域工作流程再造、制度重塑,打造更多管用实用好用的标志性应用场景,推动数字化改革和人大履职行权同频共振、互促共进、良性循环。

三、全面加强制度建设

7.健全完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根据新制定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修改完善的常委会议事规则,健全相关议事制度,广泛发扬议事民主,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健全完善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和常委会领导分工负责制,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对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严格执行、坚决维护并抓好督促落实。

8.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人大工作规律和工作特点的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成果,把成功做法适时制度化。根据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健全完善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工作等方面的各项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升制度执行力,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真正敬畏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带头落实制度。

9.健全完善自身建设机制。坚持“四个机关”定位要求,深入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健全完善人大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坚持以党建为统领,推动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与时俱进、走在前列。健全人大干部成长“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推进人大干部接续培养、系统培养、交流培养,着力提高唯实惟先、善作善成、更专更精的核心竞争力,推进干部队伍系统性重塑。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各专委会的优势和作用。

四、全面加强作风建设

10. 始终保持进取状态。秉持“胆剑精神”,坚持“一线”定位、“一线”状态,充分发挥“一线”作用。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中心工作,积极有效地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增强责任意识、强化使命担当,认真审议有关议案和各项报告,积极参加专题视察、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按时出席各类会议,带头参加闭会期间代表活动。

11. 积极推动工作创新。强化“没有走在前列也是一种风险”的忧患意识,坚持依法规范与“微创新”相结合,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措施,深化拓展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两官”和部门工作评议、“局长·代表面对面”等工作举措,探索推进地方特色立法、综合履职、组合监督等工作创新,有序推进街道人大议政会建设、开发区人大工作试点,推动人大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12. 全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坚持人民立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大各项工作充分反映和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坚持和完善联系代表“四个一”制度,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拓展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不断拓宽代表联络站、立法基层联系点、街道议政会、智汇民情系统等民意表达渠道,综合运用线上互动、线下交流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人大工作各环节各方面,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深入开展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推动政府治理、群众参与、人大监督的良性互动,实现“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的转变。

五、全面加强廉政建设

13. 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和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履行从严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健全完善“四责协同”机制,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推动常委会管党治党进一步走深走实。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两会一课”,定期开展党日活动、民主评议等活动。常委会成员带头严守纪律规矩,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提升自身素养。

14. 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持续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带头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清廉人大机关建设,支持配合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组开展工作。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从严管好家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树立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15.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强化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意识,始终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增强人大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的权力”,坚持秉公用权、为民用权、阳光用权,做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忠实代表,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的拥护和信任。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