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
发布日期:2022-04-06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2331日在绍兴市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程曙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

过去五年,是绍兴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绍兴检察实现转型重塑、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五年。五年来,检察机关积极顺应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和诉讼制度改革一系列重大机制改革,不断推进检察理念更新、职能体系重构、内设机构重组等重塑性变革,构建起“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全新法律监督格局,各项检察工作被赋予新的职责使命。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奋勇争先,各项工作实现新跨越。

一、坚持服务大局,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五年来,我们始终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能动履职、主动作为,服务保障举措更加务实。

全力保障市委发展战略。坚决做到党委有部署、检察见行动,开展服务保障“重要窗口”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范例建设等50项具体举措和专项行动。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积极参与打击“逃废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加强P2P爆雷潮”司法研判,开展非法民间借贷协同治理,依法惩治E租宝、中佳易购等金融犯罪批捕起诉1764与银保监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结合办案开展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等法治宣传活动。助推创新驱动发展,开展黄酒品牌文化保护、轻纺城花样版权保护等专项监督,批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29人,依法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一体化保护知识产权力度不断加大。助推生态环境保护,开展蓝天保卫战、守护美丽河湖等专项监督,批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386人,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64件,依法办理造纸废渣跨地区倾倒特大污染环境案等重大案件,擦亮“稽山鉴水”金名片。助推疫情防控工作,严惩涉疫犯罪144人,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参与一线联防联控,保障企业全面复工复产,为战疫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受理提请批准逮捕25943人、移送审查起诉63724人,其中,批捕19003人,起诉46538人,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同比下降43%,社会治安持续向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批捕起诉涉黑恶犯罪3344人,依法改变黑恶性质认定148件,移送“保护伞”等线索55条,将拐卖妇女儿童牟取暴利的柏某贵等13人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并依法起诉,柏某贵等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严打新型网络犯罪,开展断卡、净网、反洗钱等专项行动,批捕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网络黄赌毒、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14340人,办理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制贩大麻的“园丁丁”网站案、诈骗1.4亿余元的邮币卡交易平台案、330万台老年机被植入木马案等一批在全国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案件。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2148人,协同推进追赃挽损,守护好老百姓“钱袋子”。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在全省率先出台贯彻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司法工作意见,打好检察服务保障“组合拳”。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严惩合同诈骗等侵犯企业权益犯罪693人,帮助挽回经济损失8300余万元。创新涉案企业宽缓化办理机制,对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且认罪悔罪的涉案人员不批捕416人、不起诉877人,防止企业因案陷入困境,做法获最高检检察长肯定,诸暨检察院针对当地200余家纺织企业陷入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危机,及时加强检察预警,牵头推进宽缓化处理,助力企业实现“司法康复”。针对一些涉企案件长期“挂案”,该结不结、该撤不撤,会同公安、法院开展专项清理工作;针对涉案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弱、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探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市司法局、国资委等24单位共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助推企业依法经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会同工商联举办服务民营企业系列主题活动,持续优化法治保障工作,当好企业“法治娘家人”。

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创新检察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和路径。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6954人,不起诉12270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307人,越城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探索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对81人依法不批捕或变更强制措施,对其中达成刑事和解的50人依法不起诉,释放最大司法善意。针对普遍性、突出性问题,采用检察建议、法律监督年度报告等方式,向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发出各类风险预警、治理建议1000余条。深入学校、村社等地,开展各类法治宣讲等活动630余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新昌检察院争创“普法先锋”,组建乡村法治宣讲团,增强全民法治意识,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获《人民日报》点赞。

二、坚持司法为民,在办好民生实事中坚守检察初心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用心办案、用情办事,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持续提升。

认真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以能动检察履职增进民生福祉。关注“舌尖上的安全”,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761人,建议相关部门将41名食药领域犯罪人员列入行业准入“黑名单”,开展冷鲜禽食品卫生、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立案办理350件,柯桥检察院督促相关部门对全区近3000家网络餐饮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推动“阳光厨房”建设,让老百姓吃得更放心。关注“脚底下的安全”,聚焦道路窨井盖损坏等危害公共安全问题,促成相关部门排除安全隐患262处。关注“头顶上的安全”,综合治理高空抛物违法犯罪行为,上虞检察院在办理全省首例高空抛物刑事案件后,依据《民法典》规定向物业协会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监管,提升物业服务单位的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

有效回应群众利益诉求。全覆盖建成“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并成建制入驻县级矛调中心,探索建立乡村检察官制度,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切实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信访15747件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实现两个100%。集中开展信访积案治理化解工作,通过领导接访、包案办理、公开听证等举措,化解交办信访积案74件,向677名因案致贫、返贫的当事人及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584万元,力争案结事了人和,市检察院、诸暨检察院、嵊州检察院先后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称号。监督纠正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案件49件,为律师提供在线阅卷服务5062件次,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先进单位。

真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严惩性侵等危害未成年人犯457人,联合相关部门落实24项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制度,共同守护“祖国的明天”。深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684名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引入社会力量开展观护帮教、心理疏2457次,共建帮教基地31个,驱散孩子成长路上的“阴霾”。市检察院、嵊州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文身“三不管”问题向政府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出台全国首个文身行业管理规范,全面禁止为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文身,做法获最高检检察长、省委书记肯定,获评全省2021年度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

有力保障各类群体权益。坚持“民有所呼、检有所应”,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权益受到依法保护。开展助力整治欠薪专项行动,帮助追讨欠薪1000余万元,当好农民工的“法律护薪人”。部署无障碍环境设施公益诉讼等专项监督,推动人行道及盲道整治工程,让残障人士出行更便利。办理有关抚养费、赡养费、监护权等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07件,上虞检察院办理的百岁老人赡养纠纷支持起诉案入选最高检“检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维护军人、英雄烈士合法权益,开展“检护利剑、法润兵心”送法进军营系列活动,会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台加强英雄烈士保护协作配合工作意见,柯桥检察院开展“守护红色军事文化史迹”专项行动,助推当地镇政府建成陶祖全烈士事迹陈列馆,努力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三、坚持强化监督,在维护公平正义中践行检察使命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握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找准履职定位,发挥刑事检察追诉犯罪、保护无辜的重要作用。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监督立案863人、撤案344人,纠正漏捕142人、漏诉527人,经检察机关监督后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131人,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2701人、不起诉1182人,市检察院在办理潘某等人特大网络现货交易平台诈骗案时,根据犯罪嫌疑人供述顺藤摸瓜、深挖细查,以诈骗罪追诉“幕后老板”张某并被判处无期徒刑,彰显公平正义。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建议再审116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71件。针对刑罚执行问题提出书面检察意见56件,监督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212人,严防“纸面服刑”。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贯彻精准监督理念,发挥民事检察在规制滥诉、息诉罢访、维护公平正义等方面应有的作用。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268件,对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110件,对认为裁判正确的案件充分释法说理,维护司法权威。开展法律文书送达、信用惩戒等审判程序和民事执行专项监督,柯桥检察院办理的公民违规代理监督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聚焦虚假诉讼损害群众权益、妨碍司法公信问题,强化公检法协同,办理虚假诉讼案件945件,涉案金额3.7亿余元,移送犯罪线索被立案侦查44人,让打“假官司”的不法分子吃上“真官司”,市检察院“五步法”虚假诉讼监督治理模式获最高检推广。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以市政府出台全国首个《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加强行政检察工作的若干意见》为契机,在全省率先创设地市级府检联席会议制度。围绕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治安管理等领域受理行政诉讼申诉案件167件,并同步做好息诉罢访工作。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对土地执法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61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对诉讼程序终结但实质诉求仍未解决的案件,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成功化解47件案件,防止“程序空转”,诸暨检察院围绕宅基地放样权与土地承包权冲突这一争议焦点,有效化解一起困扰五户村民近十年的宅基地纠纷案,助力老百姓实现“安居梦”。

公益诉讼检察破局拓展。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践行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四大公益诉讼传统领域,立案办理1552件,督促追回国有资产9365万元,督促治理、修复被污染水土500余亩,柯桥检察院办理的督促综合保护浙东运河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保护圈”,围绕安全生产、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立案办理203件,部署开展“保文物、护古城”专项行动,推动组织修缮古桥、古树和红色文化史迹等114处,守护绍兴古城、古镇、古村落文化。

四、坚持改革创新,在克难攻坚中实现检察转型

五年来,我们始终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法律监督模式实现重塑性变革。

稳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行并完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检察官职业保障,遴选员额检察官149人,一线办案力量明显增强。落实办案责任制,两级院入额院领导作为主办检察官或独任检察官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733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40次,开展办案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实时动态监督司法办案,实现依法放权和有效控权。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两级院机构总数减少19个,“四大检察”人员配比更加合理,各项业务全面推进。以“求极致”精神在办案质效上“挤水分”,“案-件比”从1.72下降至1.25,相当于每年减少3000余个不必要办案环节,努力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公正和效率。

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两级院反贪、反渎、预防职能、机构及133名检察干警全部按时完成转隶。持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监委办案衔接、配合制约,审查起诉监委移送的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原一级巡视员何某华受贿、“红通人员”姚某旗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新昌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县图书馆及原馆长赵某等人单位受贿、私分国有资产、贪污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依法立案侦查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30人,向纪委监委移送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公信,助力清廉绍兴建设。

积极推进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履行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责任,2021年度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分别为87.4%99.1%,一审服判率97.8%,适用该制度办理的钱某故意伤害案,有效保障律师参与量刑协商,运用司法救助促进矛盾化解,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落实“捕诉一体”办案要求,明确同一案件批捕、起诉由同一检察官或办案组负责到底。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审查,依法及时排除非法证据,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环节,越城检察院办理的吴某讯问合法性审查案入选最高检精品案件。深入推进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将案件证据标准向更前端传导,创新开展捕诉必要性审查,加快推动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办案质效显著提升。

创新探索数字检察改革。落实省、市委深化数字化改革部署,在全国率先探索数字检察工作,最高检检察长来绍调研,给予高度肯定,市检察院被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创新研发基地。围绕执法司法信息互通共享,主动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等单位探索建立数据对接与信息共享机制,深入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工作,目前单轨制办案率达91.8%。聚焦“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研发“数字检察监督平台”,从海量数据中比对筛选有效监督线索,成功办理“套路贷”、保险理赔诈骗等一批案件,上虞检察院发现彭某枫涉嫌“套路贷”犯罪,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同步引导侦查,彻查一涉14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该案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聚焦数字化改革跑道,打造检察特色多跨场景应用,“浙里预防青少年新型违法犯罪应用”获评全省数字化改革“最佳应用”,司法救助“束光”应用进入全省数字化项目“法律服务应用”跑道。

五、坚持固本强基,在严管厚爱中锤炼检察队伍

五年来,我们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对标新要求,淬炼新本领,努力厚植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政治建检强党性。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传承发扬中国红色政权第一任检察长梁柏台革命先驱的崇高精神,协助举办高层次研讨会,最高检检察长亲临绍兴并作重要讲话,“梁柏台红色检察文化”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

人才兴检提素能。推进“四化”队伍建设,坚持实案实训练兵,举办控辩大赛、岗位竞赛40余场,提升办案能力水平。加强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上挂下派和岗位交流104人次,推进基层院班子成员系统内异地交流任职。加大年轻干部和后备人才培养力度,全市两级院35周岁以下中层干部占比30.8%,领导班子年龄结构明显优化。深化检校合作,与15所高校建立检校合作关系,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授课,促进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持续优化绩效考评体系,强化结果运用,形成靠素质立身、凭实绩进步的浓厚氛围。

从严治检铸铁军。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通过自查自纠、线索核查、专项整治等举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106项,巩固提升教育整顿成果。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张清单”为抓手,以零容忍的姿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深入推进巡视巡察,健全完善检务督察通报机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共记录报836次,相关工作获中央政法委、最高检通报肯定

接受监督赢公信。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监督下,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依法规范运行。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公益诉讼、刑事检察等工作,办理建议20件。向市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办理提案35件。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案件审查、质量评查、公开听证等活动1015人次,举行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214次,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共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因工作业绩突出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省级以上集体荣誉141项,被评为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等省级以上个人荣誉127人,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省检察院精品案例等150件,工作被《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310余次,绩效评价连续多年名列全省前茅。

我们深知,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区、县(市)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帮助,离不开监委和政法各单位的支持、配合与制约。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回首过往,我们深感成绩来之不易,更觉使命神圣、责任重大。我们深刻体会到:必须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以思想政治建设铸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必须坚持同频共振顾大局。始终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放眼全局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确保检察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必须坚持司法为民守初心。高质量办好事关人心向背的“小案”,以检察履职纾解群众急难愁盼,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必须坚持强化监督促公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等理念,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谋发展。抢抓数字检察先发优势,全面发挥数字检察引领、撬动、重塑作用,促进理念、机制、应用和模式创新,加快推进大数据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成绩皆为过往,奋进正是序章。我们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有诸多不足:一是检察理念需要进一步更新,融入中心工作、贴近基层实际的针对性、实效性仍需提升。二是检察监督履职需要进一步深化,不敢、不善监督仍有发生,相关制度机制不够完善,数据壁垒尚未彻底打破,数字化改革成果未真正实现共享。三是检察队伍专业素养需要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知识结构较为单一,群众工作能力相对较弱,司法不规范、不严谨、不廉洁等问题仍有存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22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市第九次党代会绘就了我市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和美好愿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秉持“胆剑精神”,聚焦“五个率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改革创新,依法能动履职,更好发挥数字化改革的引领、撬动、重塑作用,着力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示范省份的绍兴样板,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为我市加快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全力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市域发展之路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忠诚履职担当,以更高站位服务高质量发展增强政治自觉,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示范引领者。坚持系统观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共同富裕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惩防并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惩治非法集资、洗钱等金融犯罪,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统筹把握“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促稳定各项工作。坚持平等保护,不断完善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工作机制,通过“企业家法治会客厅”倾听企业呼声、解决涉法难题加强涉互联网领域反垄断、反暴力、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监督,加大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力度,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全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践行为民宗旨,以更实举措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厚植为民情怀,始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以“初心”的执着、“守心”的标准为民司法,以能动检察履职让人民群众在检察办案中感受到法治的力度和温度。围绕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聚焦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等民生问题,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严惩食品药品领域刑事犯罪。围绕共同富裕“不落一户、不落一人”,聚焦弱势群体保护,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面提升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水平,从严追诉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犯罪,主动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综合救助大格局。围绕打造市域治理新格局,聚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稳妥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做实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开展枫桥式检察室”“枫桥式检察官”创建活动,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三是坚持创新驱动,以更大力度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保持法治定力,“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示范省份”的目标,以落实中央《意见》统揽高质量发展。以审查调查侦查“三查融合”的思维和方法贯通“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主动“走出去”办案,听取各方意见,倾听群众呼声,综合运用法律监督手段,以“刚强的意志、柔软的身段”履行好检察职能。紧紧抓住高质量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全面推动数字化改革与数字检察工作的一体融合,着力推进“实践+机制+理论”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持续优化,充分展示“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实战成果,继续巩固绍兴数字检察的领跑优势,加快抢占数字化改革制高点。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以更严要求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激扬奋斗精神,落实“两个责任”,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在严管厚爱中激发担当作为。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夯实基层、基础、基本能力,对标省委打造变革型组织的要求,树立系统性观念,坚持生成性学习,激发创造性张力,强化多方面能力,加快打造变革型检察机关。紧扣司法办案能力提升,开展精细化、精准化、个性化的人才培养和实战练兵,培养一批检察多面手、复合型和高层次人才。实施文化引领战略,传承人民检察红色基因,开设“越月谈·绍检大讲堂”,打造“检察品牌榜”,创设“案例微课堂”,做强检察高质量发展的“软实力”。

各位代表,潮涌催人进,风正好扬帆。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奋进姿态踏上赶考新征程,以奋斗精神书写时代新答卷,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全市加快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全力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市域发展之路贡献更大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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