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征求对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市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履职情况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29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了进一步加强司法监督工作,促进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司法公信力,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和市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经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以下八位履职评议对象:

王朝阳,男,1970年5月出生,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秦善奎,男,1981年7月出生,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范卓娅,女,1987年5月出生,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员、一级法官。

郑杭波,男,1989年7月出生,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二级法官。

王  瑜,女,1984年4月出生,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范小云,男,1974年1月出生,现任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检察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丁吉琴,女,1976年1月出生,现任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检察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李晓男,女,1978年12月出生,现任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现向社会各界征求上述人员履职情况的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请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借机诽谤诬告,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邮寄地址:绍兴市镜湖新区洋江西路589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1016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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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75-85135369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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