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要求:高质量履职助推 合力谱写新时代“胆剑篇”
发布日期:2023-10-31 浏览次数: 字号:[ ]

10月30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会议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实干争先、勇闯新路,以人大高质量履职助推“五创图强、四进争先”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助力谱写新时代的“胆剑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副主任邵全卯、余利明、傅陆平、金辉、朱建和、马国灿、袁立江,秘书长闾小锋及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陶关锋,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罗延发,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孙建焕,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海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剑敏,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丁飞,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府办、滨海新区等13个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机关副局级以上领导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基层社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发挥社区群众在社区建设和各项管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先行示范,持续推进强村富民、强社惠民,以项目为牵引切实增强居民幸福感、获得感。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增强社区服务的精准度。切实减轻基层社区负担,真正让社区回归主业成为基层自治组织。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努力建成多元化、高素质的社区干部队伍。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会议要求,坚持示范引领,推动国有资产做优做强;强化贯通融合,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高效益管理;聚焦主责主业,推动金融国有资产高质量发展;加快评估破题,推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体现和可持续利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始终与代表保持交流,确保问题得到充分讨论;完善工作方法,注重培训提升,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进一步抓好建议落实工作,举一反三、常态长效,更好发挥建议作用,更加有力有效助推“五创图强、四进争先”。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绍兴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关于《规定(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规定》。下一步将按照法定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的议案,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同意调整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市级新增地方债务限额的议案,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23年市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来源:绍兴日报记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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