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2024年1月下旬召开
发布日期:2023-12-28 浏览次数: 字号:[ ]

12月27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23年度市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等报告,单独对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开展履职评议,决定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相关事宜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副主任邵全卯、余利明、傅陆平、金辉、朱建和、马国灿、袁立江,秘书长闾小锋及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程炜博,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孙建焕,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剑敏,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丁飞,市委政法委、市委人才办、市府办、滨海新区等13个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机关副局级以上领导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提出,拉高政治标杆强化责任担当,用心用情、按时保质抓好民生实事项目落地,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加强统筹协调放大利民效用,在紧抓项目建设基础上,注重项目长效运行和可持续利用,真正做到民生实事为民所用;健全制度机制突出为民谋事,深化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不断提高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参与率,努力将更多高质量代表建议转化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审议了《绍兴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等五个专项规划。会议提出,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全力推动规划纲要主要目标顺利实现;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持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突出创新导向,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突出民生导向,积极探索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路径;突出安全导向,未雨绸缪防范化解风险,确保“十四五”规划纲要落地见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对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履职评议情况的报告及市中院部分法官履职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这是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司法监督的创新实践,旨在强化司法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审判机关落实司法责任制,更加有力有效提升法院干部队伍的整体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绍兴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下一步将按照法定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相关事宜,决定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24年1月下旬在市区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部分省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来源:绍兴日报记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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