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征求对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履职情况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1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了进一步加强司法监督工作,促进审判机关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司法公信力,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开展履职评议。经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以下六位履职评议对象:

马军乐,男,1971年11月出生,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

张靓,女,1984年4月出生,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赵启龙,男,1983年2月出生,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李丹丹,女,1984年11月出生,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庭副庭长、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王  翠,女,1984年4月出生,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茹赵鑫,男,1987年1月出生,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现向社会各界征求对上述法官履职情况的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3日。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请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借机诽谤诬告,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邮寄地址:绍兴市镜湖新区洋江西路589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1016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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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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