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争创市域社会治理标杆地丨市人大开展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专题调研
发布日期:2023-09-04 浏览次数: 字号:[ ]

9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带队到诸暨市开展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主题调研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践行“枫桥经验”,争创市域治理标杆地工作要求,监督推动《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贯彻实施,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再上新台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立江,秘书长闾小锋参加。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诸暨市人民法院枫桥人民法庭、枫桥镇社会治理中心、杜黄新村、枫源村等地,考察了解基层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建立、数字化应用建设与应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情况。

下午,调研组座谈听取了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单位)关于创新发展“枫桥经验”,贯彻执行《条例》有关工作情况,并围绕当前工作的新思考、新探索、新实践、新成果展开交流探讨。

调研组表示,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也是《条例》贯彻实施的第一年,要深刻领会把握中央、省、市对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决策部署,对标落实市委“五创图强、四进争先”的具体要求,坚持把《条例》作为贯彻落实的制度遵循和实践指导,进一步学习好、实施好,推动提升新时代“枫桥经验”现代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助力建成更高水平的法治绍兴、平安绍兴。

调研组建议,聚焦“国之大者”,牢记绍兴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的使命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整体推进,注重系统谋划,持续彰显“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强大生命力,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坚持人民主体,认真践行群众路线,把践行浦江经验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新机制新模式,争创市域社会治理标杆。坚持与时俱进,深化实践探索,推动创新发展,推动基层治理理念、治理主体、治理方式转变,加快打造更多标志性成果,更好书写新时代“枫桥经验”新篇章,彰显更多新“枫”景。


来源:绍兴日报记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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