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4-02-20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4年1月31日 绍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世根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考察绍兴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围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为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全面深化“五创图强、四进争先”,合力谱写新时代胆剑篇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5周年!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