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4-02-06 浏览次数: 字号:[ ]

绍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了市政府提交的《关于2022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会议认为,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报告内容丰富详实,体例结构不断优化,全面反映了报告期内全市四大类国有资产情况,重点反映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并对人大常委会重点审议意见进行了汇总说明和反馈。会议认为,2022年以来,市政府全方位、定量化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见效,45项重点评估目标任务全部顺利完成;金融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发展战略,服务实体经济持续发力;创新运用“财政政策+金融工具”,利用REITs、ABS等金融工具有效盘活存量资产;统筹谋划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格局,规划编制引领作用日益凸显。同时,国有资产管理中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主要是:国有企业整体盈利能力不足,国有上市公司引领表率作用不够明显,国有企业债务负担不容忽视;预算、财务、资产仍需依托数字化技术进一步贯通融合;金融企业对标《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仍需持续发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仍以实物量为主,无法充分客观反映其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根据审议情况,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坚持示范引领,推动企业国有资产做优做强

国有企业要围绕“基建先锋、产业龙头、投资平台、惠民抓手”分类战略定位,进一步明晰主业发展方向,着力推动国资国企布局在基础建设产业、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公用民生产业等领域,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国有上市公司要充分对标对接资本市场,强化示范引领,注重规范运作、提升质量,成为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先锋表率。强化债务风险管控,落实“三债统管”,划定债务红线,建立健全以债务规模、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债务成本、债务风险为主要内容的风险评价体系。

二、强化贯通融合,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高效益管理

纵深推进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一体化建设,强化资产配置预算硬约束,规范资产处置行为,加大对资产处置的监管力度。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要求,确保资产底数清晰、账实相符。探索开展数据资产、文物资产和国有历史建筑物盘活研究及相应的确权登记、核算入账和开发利用工作,为古城“文商旅”深度融合赋能加码。及时做好亚运会赛会物资的回收、处置、再利用工作,挖潜增效,发挥闲置资产效益。

三、聚焦主责主业,推动金融国有资产高质量发展

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根本宗旨,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融资供给,创新金融服务,高质量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有关金融促进条款要求。以综合考核为契机,以分类管理为抓手,完善监督考核体系,加强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的贯通衔接,有效发挥考核指标体系的引导激励约束作用。

四、加快评估破题,推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体现和可持续保护利用

落实“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要求,加快构建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专项规划为支撑、详细规划为基础,全市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基础上,加快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GEP核算探索破题,做实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做好“守绿、增绿、管绿、用绿”文章,筑牢青山底色,赋能乡村振兴。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在六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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