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强调:以高质量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新时代美丽绍兴建设
发布日期:2024-04-19 浏览次数: 字号:[ ]

4月18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等。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好激发生态建设新活力,打造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高效转化的标志性成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副主任邵全卯、余利明、傅陆平、金辉、朱建和、马国灿、袁立江,秘书长闾小锋及委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汤文全,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柴凌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剑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世根,市委组织部、市委改革办、市信访局、市府办等22个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及滨海新区领导,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机关副局级以上领导等列席会议。

各级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试点推行的新报告制度,是对过去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创新深化,由原来生态环境状况报告拓展提升包括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制度和生态文化五方面内容。年初,省人大决定在包括绍兴在内的部分设区市和县(市)先行实施,进一步增强人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监督质效。此次常委会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检察工作的报告,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监督成为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履职的一项重要内容。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刻领会省委“打造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标杆之地”和市委“争创江南水乡新典范”部署要求,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坚持高站位统筹,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担当;坚持高效能治理,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持高质量发展,推进生态经济绿色低碳;坚持高品质理念,推进生态生活和美共富;坚持高标准落实,推进生态制度系统完备;坚持高水平引领,推进生态文化繁荣发展,持续深化新时代美丽绍兴建设,不断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相关报告。会议认为,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打造增值化政务服务体系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报告。会议认为,要全面落实常态化协调推进机制,强化一体化融合贯通,推进精准化、集成化增值服务,加强效能化政务服务,持续巩固深化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成果,高水平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绍兴市与保加利亚加布罗沃市、菲律宾马尼拉市、哥伦比亚伊皮亚莱斯市建立友好交流关系的报告,决定同意绍兴市与三地建立友好交流关系。

会议表决通过了《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由谭志桂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后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来源:绍兴日报记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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