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动员部署会召开 多方联动全力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落实落细
发布日期:2025-02-18 浏览次数: 字号:[ ]

2月1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动员部署会,旨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合力,全力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落实落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出席绍兴分会场会议并作汇报讲话。

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是我省聚焦中心大局、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制度创新和重大改革。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选取5个设区市、11个县(市、区)开展先行试点,各地也紧扣目标任务,积极创新实践,扎实稳妥推进试点工作,相关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强调,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是当前全省人大系统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各地要深刻领会实施报告制度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切实强化全面实施报告制度的使命担当,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持续拓展人大监督的理念方法、载体机制,加强生态文明保护法治建设和法律实施监督。要准确把握报告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工作重点,重点关注报告制度所涉及的生态环境、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等六方面主要内容,对报告制度内涵要义做到融会贯通。要根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学习借鉴试点经验,锚定总体目标、统筹各方力量、突出特色重点、健全体制机制、做好评价论证,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报告制度落实,实现“点上开花”到“面上结果、全域出彩”。要强化组织保障,密切协同配合,坚持求真务实、守正创新,充分利用数字化赋能,推动报告制度落实落地、见行见效。

会上,谭志桂就我市全市域覆盖、全领域推进扎实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相关情况做了汇报发言。去年1月,我市被列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省级试点。一年多来,全市建立起每年听取一次综合报告、一次专项报告制度机制,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专项监督和生态文明建设组合监督,积极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基层样板,充分调动“一府一委两院”、市级相关部门和市县乡三级人大机关合力,在全省率先实现报告制度市县乡三级全覆盖。下阶段,我市将认真贯彻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报告制度实施的规范化、精准度和实效性,努力探索更多具有绍兴辨识度的实践经验,为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建设高水平生态省贡献更多绍兴力量。


来源:绍兴日报记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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