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要求 奋力打造“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先行样板地 持续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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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下午,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十三次主任会议,重点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建设情况的汇报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主持会议并讲话,常委会领导邵全卯、傅陆平、金辉、陈玲芳、袁立江、闾小锋、孙建焕参加。 会议指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建设是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也是夯实公安工作基层基础、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有力抓手。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级相关部门支持配合下,我市在部、省两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中推进有力,“国枫所”“省枫所”创建数量位居全国、全省前列,多项经验做法、创新实践案例获全国、全省推广。 会议强调,作为一项基础性、系统性、长期性工程,“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建设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绍兴重要指示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殷切嘱托,将更好服务人民群众作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提升派出所守护群众平安和服务群众需求的能力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要强化职责定位,夯实基层基础,坚持派出所“主防”定位,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鲜明导向,持续推进派出所工作标准化,推动公安机关警力向派出所下沉、派出所警力向社区前置。科学设置派出所指标体系,让派出所更多精力回归到接警处置、社区管理、纠纷化解等主责主业上来,实现“发案少治安好群众满意”。要持续关心关爱,提升队伍活力,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建设为抓手,持续加强派出所队伍建设,抓好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推动爱警惠警举措向基层一线倾斜,提升队伍活力和创造力。落实基层减负要求,落实科学合理用警的勤务模式,规范各类督导检查,营造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良好氛围,确保工作实效。 会议还研究了关于《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关于全市文商旅融合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2024年度全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以及市人大常委会6月份工作完成情况和7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会议还研究确定6位法官作为2025年法官履职评议对象。 来源: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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