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7年)
发布日期:2007-04-25 浏览次数: 字号:[ ]

(2007年4月13日在绍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育君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四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实现和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把握“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认真落实“三项承诺”,切实履行审判职能,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努力提高队伍素质,自觉  服务和保障于发展、稳定、和谐大局,法院各项工作有了长足发展。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年来,全市法院立足本职,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4372件,办结214983件(包括旧存案件),审执结率为99. 31%。其中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3162件,办结13206件(包括旧存案件),审执结率从2002年的95.07%逐年提升到99. 13%。全市法院2006年人均结案78件,居金省之首,以占全省法院1/12的人数办结全省1/8的案件。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四年共审结刑事案件1 652 5件,与前四年同比上升62.480%,判处罪犯2 1 5 7 6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755. 88万元。

  严厉打击各类暴力犯罪。依法严惩杀人、抢劫、绑架、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5 8 2 5件,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391人,处无期徒刑直至死刑237人。依法严惩了钱伯均杀害多名幼儿园儿童和教师案、袁刚杀害优秀民警杨钢林案、徐建平故意杀人案、杜苟珍故意伤害等案的一批罪犯。

  依法审理关系国计民生案件。全力打击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生产责任事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商业贿赂和利用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坑农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犯罪,大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在适用刑罚上,用足财产刑,不让罪犯在经济上占到便宜。共审结此类案件406件,判处罪犯682人。依法从快审理了“毒咸鳖”、“假婴儿奶粉”、“假黄酒”、“假伟哥”等制售伪劣产品犯罪案件。

  切实推进反腐斗争深入开展。狠抓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大要案的审理。共审结此类案件243件,判处罪犯26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79人。依法惩处省打私办原副主任周克等多名处级以上职务罪犯。

  同时,切实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坚决杜绝超期羁押,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为5725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对减刑、假释案件全部实行呈报前公示和公开听证制度,裁定为1275名服刑人员减刑和假释。较早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进一步体现司法文明。

  (二)着力化解民商事纠纷。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的服务与保障功能,四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23220件,涉及诉讼标的额124. 62亿元。

  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共审结婚姻、家庭纠纷,医疗、交通事故赔偿,房地产、劳动、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等各类民事案件83604件。注重对权益受损方和弱势群体的保护,为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2428. 68万元,如在处理某雨具厂欠款案中,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五十余位民工发放了被拖欠数月的工资。为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未成年人迫索赡养费、抚养费1253.85万元,为医疗、交通、工伤事故等受害人追索赔偿金8.12亿元,同时积极支持受害人要求支付精神抚慰金的请求,尽量减少受害人的心理创伤。

  努力维护经济秩序。坚持对各类诉讼主体实行平等保护,依法审结合同、金融、证券、破产、股权等各类商事案件39616件。2006年,积极向最高法院争取支持,获得我市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一年来共办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34件。高度重视群体性和矛盾易激化案件,注重内外协调,平稳化解矛盾,妥善处理了中发公司、乐客多超市、世贸集团债务纠纷等重大系列案件,切实维护了各方利益,促进了我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精心审理新类型案件。慎重对待涉及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环境保护、股权纠纷、物业管理、城中村改造房屋质量纠纷等新类型民事案件,正确把握好政策与法律、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定纷止争,积极促进社会关系和谐。在商事审判中,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大胆探索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新型审理方式,为品牌强市提供司法保障。

  注重运用调解方式。坚持发扬创新“枫桥经验”,重视诉讼调解,积极探索立案调解、委托调解等方式,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如中级法院积极与党委、政府联系协调,妥善处理了诸暨某村1688名村民诉某厂环境污染案。2006年,全市法院民商案件调解撤诉率为61. 57%,列全省前茅,比全省平均值高出六个百分点。加强和改善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与市司法局联合发布了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

  (三)积极促进依法行政。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四年共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1228件,执结非诉行政案件7203件。

  拓展行政审判领域。在继续抓好土地使用权、社会保障、公安、工商管理等行政案件审理的基础上,加强对行政审判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积极开展对城市拆迁、环境保护、工伤认定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案件审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

  加强案外协调力度。对重大案件和群体性行政案件,在坚持依法的前提下,积极进行案外协调,全力促进官民关系和谐。四年来,经协调,原告自动撤诉的438件,其中行政机关改变行政行为促使原告撤诉的120件。

  延伸行政审判功能。大力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邀请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典型行政案件,建立以法院牵头的行政执法机关联席会议,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执法规范。认真做好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维护行政裁决的权威。

  (四)不断强化执行工作。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丰富执行手段,探索执行改革,规范执行行为,执行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全市法院累计受理执行案件54789件(不包括2002年底旧存1260件),执结53464件,执结率为95. 39%,执结案件标的额为62. 87亿元。

  加大执行力度。积极开展“清理未结案执行大行动”、“百日集中执行大行动”、“涉国有企业执行案件专项清理’’等活动,有效降低未结案,切实提高执行实际到位率。2006年,全市法院的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为46.45%。

  注重执行和谐。对涉及职工下岗、人员分流等群体性或矛盾易激化案件,着力衡平各方利益,设法妥善处理,降低社会震荡。如妥善处理了园林大酒店拖欠215名职工230余万元工资、新昌“一家人”公司拖欠135名职工工资、社保费等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强化执行规范。不断加强执行工作的制度建设,四年来,共制定完善37项制度,全面规范执行立案。执行案件管理、财产申报调查、评估拍卖变卖等工作。以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为载体,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促进执行行为规范。

  二、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努力践行司法为民

  四年来,尤其是省高院提出“三项承诺”以来,金市法院以严把“立案关、审判关、执行关、信访关”为重点,积极推进法院工作的改革与创新,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

  (一)建立司法便民机制。全市法院不断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为人民群众诉讼提供方便,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一是规范立案接待大厅。实行“一站式”窗口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书写台、饮用水、电话、常用药品等便民服务,实行电话立案、预约立案、双体日立案以及12小时立案和2 4小时财保承诺等制度。二是加强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简化审批程序。四年来,金市法院共减、免、缓诉讼费683. 55万元。对涉及弱势群体追索劳动报酬、医疗费、抚养费、赡养费的案件,专设“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三是建立诉讼引导制度。设置导诉窗口和导诉员,负责解答诉讼咨询,提示诉讼风险,免费提供诉讼指南,引导当事人正确诉讼。

  (二)改进审判工作机制。不断创新与完善审判工作制度和管理方式,努力做到司法公开、高效、民主。一是进一步扩大审判公开。实行随机滚动分案和统一开庭排期,规范裁判文书制作,采取抽签等方式确定鉴定、审计、拍卖等中介机构。二是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实行院庭长听庭、裁判文书院庭长备阅等制度,确保诉讼程序公正。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加强差错案责任追究。完善申诉与申请再审制度,依法纠正错误裁判。四年间,市中级法院再审依法改判了4 5件案件。三是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全面推行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推行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建立速裁工作机制,简化诉讼环节,提高诉讼效率。四是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进程。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保障,促进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四年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896件,计3317人(次)。

  (三)健全执行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执行方式方法,逐步完善执行工作运行机制,促进执行工作实现良性循环。一是深化分权运行机制。成立执行实施庭和执行裁决庭,做到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相互监督制约,不断完善统一管理、分权制衡、高效运行的执行工作格局。二是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执行债务人名录制度,积极推行执行联络员、公告执行、执行调查令、悬赏举报执行等方式,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债务人加大制裁力度。三是推行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绍兴市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及时出台,成立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新格局。

  (四)完善涉诉信访机制。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努力构建领导重视、部门配合、人人参与、保障有力的大信访工作格局。一是完善信访接待制度。建立信访信息电子数据库,落实限时回复制度,继续推行院长接待制度,实行预约接访、领导下访、联合接访等制度,开通院长信箱和法官信箱,及时倾听并努力解决  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二是完善信访调处机制。健全信访责任制  度,实行“四定一包一联”责任制。创新甄别调处机制,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加强申诉复查工作,放宽申诉复查立案条件,畅通信访申诉渠道。三是完善源头预防机制。实行“判前析理、判后答疑”,有效提高生效裁判服判率、自动履行率和初信初访息访率。中级法院连续四年被市委市府授予“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三、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司法能力    

  四年来,全市法院围绕“抓队伍、强素质、促业务”这一主线,认真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加强教育培训。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效能建设等教育活动,切实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争重视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落实民主集中制。加强续职资格培训,积极开展各项研讨活动。四年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8 5期,培训1340人(次)。积极组织法官参加学历教育,与浙江大学联合办学,设立法律硕士绍兴教学点。全市法官本科以上学历已由占40%提高到占76%。    

  (二)规范司法行为。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等活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意见,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查摆问题,深入剖析,认真整改。如在2004年,虚心接受并认真落实市政协的民主评议意见。积极开展规范化建设,突出司法礼仪、程序运行、裁判文书三个重点,出台规范司法行为指导意见等制度,并对原有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修订,形成了以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和责任追究、执行工作管理、信访工作机制、业绩考评机制、班子和队伍建设、司法行政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制度体系。积极开展领导巡查,确保制度严格落实。

  (三)狠抓廉政建设。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学党章,铭告诫,算好三本帐”专题警示教育等活动,提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诺廉述廉,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出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廉政格言、警句征集,廉政书画创作活动,张贴廉政警示标语,建立廉政文化画廊。坚持落实“六条禁令”,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制定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规定,对全市法院干警配偶、子女、近亲属开办律师事务所、从事诉讼代理业务、经商办企业以及法院离退休人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四)强化基层建设。认真履行应尽职责,顺利完成基层法院院长的换届工作,配强、配好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制定实施加强基层建设的指导意见,对法庭的发展作出具体规划,全面完成法庭机构升格工作。积极开展争创“模范五好法庭”活动,全市法院有四个法庭被命名为省级“模范五好法庭”,居全省前列。建立中级法院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及时指导、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加强法院办公信息化建设,全市法院均建立了局域网,实现金省法院三级联网,完成人民法庭的电子签章系统建设。

  四年来,全市法院先后涌现出“中国十佳人民法庭”、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优秀司法警察支队、全省政法系统规范执法先进单位、全国先进工作者张学军、省劳动模范葛云根、朱小英、全国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孟小珍等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四、认真探索工作规律,正确把握当前形势    

  四年来,全市法院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同时也探索了一些规律,获得了深刻体会,这些是今后继续推进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发展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党的领导是人民法院事业全面发展的政治保证。全市法院始终坚持市委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坚持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主动向市委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市委十分重视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坚持“四个一”制度。各级党委也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支持。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和服从党的领导,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才能充分发挥,全市法院事业才能不断发展。    

  (二)服务大局是人民法院与时俱进的必要前提。全市法院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进一步体现了人民法院在建设法治绍兴、平安绍兴、和谐绍兴中的重要作用,使司法更具鲜明的时代感,也使全市法院工作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步与时俱进。

  (三)人大监督是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有力保障。全市法院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多次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专题汇报,认真听取人大审议意见,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认真办理交办的1563件信访件,做到件件有结果。通过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仅促进了全市法院的队伍建设和案件审判质量的提高,也逐步改善了全市法院的执法环境。    

  (四)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保持本色的必然要求,全市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积极践行“三项承诺”,努力做到司法便民、利民、亲民、护民。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真正按照“以人为本”和司法为民的要求,努力提高司法保障和服务水平,才能充分体现并保持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本质特征。    

  (五)队伍建设是人民司法发展的根本所在。实践证明,切实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司法能力,是解决人民法院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的必要前提,是确保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相适应的重要保障,是人民法院事业长远发展的关键所在。       

  四年来,全市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面对发展新形势,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能力和水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面对越来越多的新型、复杂和疑难案件,依法妥善处理的办法还不多;个别干警工作作风还欠严谨,行为还不够规范,还存在司法不公不严等现象。二是案件总量持续增长,审判任务日益繁重,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三是涉诉信访工作的形势仍然十分严重,特别是对进京上访、越级上访和无理缠访缺乏有效的解决办法。四是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后,诉讼收费将下降,司法工作的物质经费保障将会遇到困难。五是法院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有效执结率、标的实际到位率偏低,执行难问题仍来得到根本解决。六是执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严重妨碍诉讼秩序、暴力抗拒事件时有发生,司法权威面临新的挑战,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法院将立足自身并积极争取各界的支持,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五、全面推进法院工作,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今后几年,金市法院的工作总体思路是:努力落实“12345”工作纲要,即自觉服务市党代会提出的“推进科学发展,实现全面小康”这一个大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二者为指导;认真做好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三篇文章;努力深化建设和谐社会的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践行“三项承诺’’、司法规范化建设四项活动;不断推进诉讼机制民本化、司法行为规范化、案件质量精品化、审判管理科学化、队伍建设职业化五大工程。为绍兴率先实现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主动服务大局,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新保障。紧紧围绕实施“十一五”规划、实现“率先发展、富民强市”和绍兴市今后五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十大主要任务,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找准工作结合点和着力点,自觉为市委中心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营造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强化司法职能,为实现社会公平作出新贡献。既依法从严惩治各类犯罪,又注重刑事司法的人权保障。加强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进一步依法规范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    

  (三)坚持司法为民,为维护群众利益尽到新职责。全面落实“三项承诺”,加强立案接待大厅建设,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加强依职权调查,依法行使释明权,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继续推行判后答疑释理制度,完善申诉再审制度,用好司法救助基金,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推进改革,为建设和谐司法进行新探索。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完善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按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的规定,健全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探索和谐诉讼模式,培育和谐诉讼文化,大力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五)强化队伍建设,为公正高效司法提供新支撑。扎实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强化领导班子建设,树立以促进社会和谐为重要标准的法院工作政绩观,不断提高班子驾驭全局、科学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加强队伍思想道德教育,强化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法官职业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法官职业技能。完善惩防并举的廉政建设机制,健全队伍管理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夯实法院工作基层基础。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我们深感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使命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进一步坚定信心,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作出不懈努力,为全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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