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9年)
发布日期:2009-02-25 浏览次数: 字号:[ ]

(2009年2月25日在绍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育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8年的主要工作

  2008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关注民生为重点,以落实“三项承诺”为抓手,自觉服务“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总战略,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围绕中心  发挥司法职能  服务大局
  全市法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0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65370件,办结62382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17.72%和12.26%。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4338件,办结4031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12.30%和4.16%。
  (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安宁,维稳定,促和谐。全市法院审结刑事案件4943件,判处罪犯8536人;审结民商事案件41474件,涉及诉讼标的额74.32亿元。
  依法打击,保障群众安全。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共审结杀人、抢劫、伤害、抢夺、盗窃等案件3220件,判处罪犯5650人,其中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625人。从严从快审结群众反应强烈的边防战士詹忠义被害一案,依法严惩社会影响大、具有黑社会犯罪性质的金海江等17名被告人,增强了民众安全感。依法审结侵犯知识产权和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222件。
  调解优先,倡导和谐风尚。在案件审理中,坚持将调解贯穿全过程,力求以平和的方式化解矛盾。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以调解、撤诉形式结案的占63.14%。特别是在审理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中,大力疏导调解,促进社会关系和谐。注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采取庭前调查摸底、庭中释法说理、庭后再行协调等措施,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的损失。
  疏导民情,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开展重要节会期间涉诉信访的稳控、调处和化解工作,组织“涉诉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涉奥信访暨百日维稳行动”与“院长大接访”、“院长信访督察”等系列活动,采取领导包案、因案施策等措施,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市中院共处理群众来信722件,接待来访825人,信访总量同比下降42%。办理上级机关转交、督办的重点案件14件,办结率100%。
  参与综治,建设平安绍兴。不断创新“枫桥经验”,开展“婚姻家庭学校”、“民工夜校”等活动,广泛宣传普及法制,帮助群众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不断完善青少年审判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加大对非监禁刑和假释罪犯的跟踪监管力度,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减少重新犯罪。
  (二)主动服务经济“保稳促调”。受世界金融风暴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市部分企业资金链断裂或负责人出走,导致商事纠纷案件大幅增加,与去年同比上升36.01%。
  积极应对,提出司法建议。先后向市委、市政府提交《关于妥善应对商事纠纷、切实防止经济下滑的报告》和《关于协调做好我市骨干企业涉诉工作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建议措施》,提出服务经济发展的工作措施及具体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规定全市法院要妥善把握审判尺度,严格区分集资等行为的罪与非罪界线,做到打击与维稳并重。依法采用调解、和解和重组等手段,慎重审理相关民商案件。
  集中管辖,精心化解纠纷。对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债务的重大案件,积极争取省高院支持集中管辖。市中院集中管辖江龙控股、纵横控股系列案;绍兴县和越城区法院集中管辖了五环氨纶、日月星家纺等系列案。成立专案工作组,快立、快审、快执,统筹化解纠纷。市中院在40余天内审执结江龙控股系列案件1300多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支持创新,促进转型升级。出台《为实施“两创”总战略提供优良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提出服务创业创新的29项司法措施。积极支持我市创新体系建设,开展以“司法护权、激励创新”为主题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活动,对“背背佳”商标及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康乾驻跸图”著作权纠纷案、“LACOSTE”商标侵权纠纷等案件进行集中宣判与广泛宣传,扩大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影响力。依法加大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司法调处力度,促进对外开放。
  (三)积极促进农村改革发展。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市委的部署,制订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力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谐。
  明确目标,助力农村发展。坚持维护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坚持依法服务能动司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涉农纠纷。促使农村经营体制进一步健全,促使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进一步健全,促使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优化力量,提升服务能力。成立涉农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调研、指导和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制度,确定工作规程,保证工作有序推进。着力加强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一线建设,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善做群众工作的同志充实到人民法庭,并规定基层法院新进人员必须到人民法庭锻炼不少于两年。
  发挥职能,保障农村建设。依法审理农村土地征收、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案件,维护农村生产生活秩序。全市法院共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纠纷、融资纠纷案件5732件;依法打击制售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等坑农害农行为、制裁污染农村环境、浪费农村资源、破坏农村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农村农业发展;妥善处理涉及农村选举的各类案件和土地、城建、劳动与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行政诉讼案件,促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
  二、关注民生 强化宗旨意识 司法为民
  全市法院始终坚持司法的人民性这一本质属性,继续深化落实“三项承诺”,不断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措施,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一)减民负,力求立审快捷高效。进一步规范立案接待“一站式”服务,探求预约立案、巡回立案、远程立案等新型方式,方便当事人诉讼。积极与公安、工商等部门沟通协调,联合为当事人查阅户籍、身份、工商登记等档案取证工作提供便利。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便民作用,到村庄田头现场开庭,为群众提供便捷司法服务。积极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一审民商事案件达83.43%。
  (二)护民权,彰显司法公平正义。不断完善维护国防利益巡回法庭工作机制,快捷、公正地审理涉军案件,切实保障军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开设“绿色通道”,对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赡养费等案件优先立案、审理、执行,千方百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健全被执行人财产报告、调查和委托审计等制度,运用提级执行、交叉执行和悬赏执行、限制出境等执行方式,加大执行力度,尽力兑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15434件,执结标的额22.85亿元,有效执结率和实际到位率分别为64.66%和58.60%。
  (三)济民困,积极救助弱势群体。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对涉灾案件以及涉残、涉老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案件,即收即立、优先排期、快审快执。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855名社会弱势群体和属特困群众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140.32万元。对特困当事人实行救助,对胜诉权益无法及时得到兑现而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给予必要的救济。全市法院共向149名申请救助人发放救助金208.75万元,其中市中院救助30名,发放救助金104.12万元。
  (四)释民惑,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实行诉讼指导、权利义务告知和风险提示三项制度,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贯彻判后答疑释法制度,耐心向当事人解释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裁判结果等问题,解答当事人疑惑。开通门户网站,建立民意收集分析处理工作机制,通过设立留言板和院长信箱,广泛听取群众呼声,及时回复群众的问题,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着眼和谐 创新工作机制 公正司法
  全市法院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民事诉讼法修订的重大变化,不断创新、完善各项审判执行机制,优化审判监督管理,司法能力与水平得到新的提高。
  (一)加强联动,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与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的若干规定》,设立了联合调解委员会、委托调解工作室等工作机构,为联动机制的实施提供组织保障;选任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具备法律知识的人员为专职调解员,提供人员保障;制定诉调对接工作细则,对经费保障、业务规程等作出规范。近半年来,全市法院通过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联合、委托调解结案289件,调解率达59.71%,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注重沟通,完善行政案件协调工作机制。强化沟通协调,追求官民和谐。进一步扩大行政协调范围,探索新的协调方式,加大协调力度。通过协调,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使当事人获得双赢。一年来全市法院成功协调结案92件,占结案总数的38%。为从源头上预防行政纠纷,还建立了向同级政府定期通报制度,主要通报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存在问题等,并提出预防和化解相似行政争议的建议,供政府部门借鉴。这一做法得到了最高法院、省高院的肯定,也受到政府的好评。
  (三)深化改革,创新优化审判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审判流程电子化管理,完善审判质量效率管理机制。在收案大幅上升、人员紧缺的情况下,实现了收结案动态平衡与均衡发展,去年底全市法院存案工作量仅占总收案的6.63%,居全省前列。有三个法院年人均结案超百件,有七名法官年办结案件超500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积极构建以立案庭为主的案件流程管理的效率监督机制;以审监庭为主的案件质量评估的品质监督机制;以审委会纪检监察为主的错案追究的责任监督机制;以政工部门为主的岗位目标考核的奖惩监督机制。努力构建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审判执行权运行的系统工作机制,保证司法权运行规范高效。
  四、固本强基 推进队伍建设 提升素质
  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教育、培训、管理、激励、监督并重,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群众信任的法院队伍。
  (一)坚持抓好思想业务建设。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增强党性意识与群众观念,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决心和信心。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和“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党组成员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查找存在问题,狠抓落实整改。注重司法业务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研讨及技能比武等活动,促进司法能力提高。高度重视学术调研工作,实施重点调研课题制度,促进干警理论素养的提高,去年有28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
  (二)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提高制度的实效性,坚决杜绝“制而不行,行而不力”的现象。及时总结三年司法礼仪、司法程序、裁判文书规范化方面的经验,抓好成果转化。狠抓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统一技术标准,邀请汉语言专家讲授制作技能。去年市中院的一篇裁判文书作为样本,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用。我们还将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集结成册下发每一干警,以进行示范、指导,提高全市法院裁判文书的整体制作水平。
  (三)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狠抓反腐倡廉教育,通过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廉文共读、结贫思廉等载体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开辟“当事人心目中的法官”、“如何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等廉政论坛,明辨认识误区,筑牢廉政防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廉政档案管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实行廉政建设长效管理。制定出台《推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具体意见》,详细规定了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等内容。加强日常作风纪律巡查,重视从涉纪信访中发现苗头性问题,努力做到早发现、早防范。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做到凡举报投诉的百分百受理,署名举报的百分百答复,举报涉及的问题百分百找干警谈话,有明显线索的百分百核查,查证属实的百分百严肃处理。
  (四)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和落实领导联系基层法院制度,帮助解决基层法院在审判和行政管理中的一些实际困难。加强对基层法院审判质量效率的考核和业务培训,指导大标的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工作,提高基层法院的审判水平。从司法保障、机制健全、制度落实等方面入手,全力做好第三批“省级模范五好法庭”的创建工作。召开全市第十九次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总结经验,部署任务,推进了人民法庭的发展。
  (五)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公正高效。全市法院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及重大案件的审理情况,坚决贯彻人大各项决议,进一步加强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并自觉接受监督。一年来,市中院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来信和督办案件92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执法监督员;开展“百日百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与“走进法院、感受审判”等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司法公正高效。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队伍整体素质仍需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公正、高效”的要求还有差距;围绕发展、改善民生、保障稳定的敏感性、预见性仍需进一步提高;极个别案件裁判不公情况仍有发生。二是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暴力抗拒执行事件时有发生,恶意逃避执行现象较为普遍,个别法官消极执行、违法执行仍有发生。三是涉诉信访问题仍然严重困扰法院。无理访、缠访牵涉了法院大量精力,严重影响终审裁判的稳定性和法律权威。对此,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努力予以化解和改进。

  2009年的工作安排

  2009年,全市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为统领,以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稳定为主线,以倡导和谐司法实现案结事了为目标,深入规范权力运行和司法行为,切实加强司法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主要是做到“围绕一个目标,实现三个提升,抓好六项工作”。
    一、围绕一个目标
  紧紧围绕“提高整体素质,增强服务能力;力求公正高效,打造公信法院”这一目标,自觉践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积极落实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各项要求,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二、实现三个提升
  一是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上有新提升。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精心协调债权人、债务人、经营者、职工等利益关系,促进经营关系和谐。精心审理知识产权和涉外民商事案件,促进创新型、外向型经济发展。深化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官民关系和谐。加大执行力度,完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体制和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提高执行质量与效率,推进诚信社会建设。二是在保障改善民生维护公平正义上有新提升。继续加强立案接待大厅规范化建设,提供便捷高效的立案接待服务。积极开展司法援助救助,注重保护弱势群体合法利益,努力为民排忧解难。健全巡回审判等诉讼网络,方便群众诉讼。完善涉诉信访化解机制,依法分离诉与访,将诉纳入再审申请的程序。三是在强化队伍建设增强综合素质上有新提升。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全体干警要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司法业务建设,坚定正确的司法导向,提高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综合分析能力、判调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三、抓好六项工作
  一是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实践活动,牢牢把握司法政治方向,确保法院工作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统一。二是要改革创新健全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合理配置职权,完善立案调解、速裁等繁简分流模式,健全诉调对接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探索疑难、敏感案件社会效果判前评估机制等。三是要强化审务政务质量效率管理。充分发挥电子化审务管理对工作各环节的跟踪监督作用,加大对重点案件、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的评查监督力度;优化审委会和合议庭的职权配置,正确定位院庭长的审判和行政管理权,强化管理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促进法院各项行为的规范。四是要加强与接受监督。注重对审判执行权运行和重大案件审理的监督,加大裁判文书向社会公开的力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拓展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审理、执行的范围,促进司法公开公正。五是要健全自律与他律廉政机制。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落实省、市及市中院的相关实施意见,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创新各种内外监督方式,严惩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积极培育廉政文化,形成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和干警自我约束的互动机制。六是要强化对基层法院的指导与监督。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基层法院的审判质量与效率。继续推进信息化设施建设。加速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努力实现人民法庭“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的“四化”目标。
  各位代表、同志们,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我们将在中共绍兴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立足司法职能,围绕中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促进绍兴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稳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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