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0年)
发布日期:2010-02-26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0年2月26日在绍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胡东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与会的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工作主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全力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服务企业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打击、保护、预防等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企稳回升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着力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市检察院及时出台《关于服务企业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等6个服务企业的指导性意见,深入开展“联百家企业帮企业解忧”专项行动,广泛走访听取企业、基层意见,帮助企业健康发展。针对部分发案企业存在的制度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有关企业堵漏建制。嵊州市检察院在办理企业内部职工职务侵占等案件中,组织企业人员旁听庭审,接受法制教育,促使企业完善票据管理等制度。诸暨市检察院选择全省典型的非法集资、挪用公司资金等案例进行点评,汇编成册送给企业。强化联系企业、联系基层的工作,推进乡镇检察室建设,在部分中心乡镇派驻检察联络员,开展“检企共建”、与困难的中小企业结对联系等举措,努力满足企业司法需求。

  着力维护经济运行秩序。依法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特别是侵犯知识产权、损害商业信誉等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犯罪,共批捕金融诈骗、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82人、起诉214人。严肃查办在项目审批、贷款发放、土地征用等环节利用职权向企业索贿受贿,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共立案34人。加大民事督促起诉力度,办理涉及土地出让金、社保基金等领域民事督促起诉案件45件,督促追回国有公共财产2.15亿元。

  着力提升办案综合效果。针对上半年涉企涉众型案件集中高发情况,市检察院建立涉企案件处理协调小组和集资类刑事案件指导小组,对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涉企案件实施跟踪指导,从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企业职工利益、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出发,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慎重处置涉企涉众型案件。共办理各类涉企涉众型犯罪案件71件95人,依法批捕、起诉了裘永明、李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48亿元、袁柏仁等5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亿余元、罗焱表集资诈骗4.6亿元等一批重特大案件。在工作中,正确处理依法独立办案与加强沟通协调的关系,慎重把握办案时机、重点,慎重采取强制措施,综合考量法、理、情,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努力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

  二、认真履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面对刑事犯罪高发、社会矛盾凸显的严峻形势,全市检察机关扎实履行批捕、公诉等职能,认真贯彻严打方针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以新中国60周年国庆安保工作为中心,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大会战等专项行动,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897人、提起公诉7792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综合整治,对全市被判处缓刑等5类监外执行人员的刑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6130人(次),强化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越城区检察院联合有关单位出台社区矫正对象风险预警及处罚暂行办法,促进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及时惩处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的违规违法行为。诸暨市检察院针对在校生犯罪现象较为突出问题,建议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秩序的管理,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并及时出台了整改措施。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着眼减少社会对抗,进一步完善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机制,不断深化认罪轻案程序改革和轻微刑事犯罪和解试点工作,共对涉嫌轻微刑事犯罪的176人作出无逮捕必要不捕决定,对113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减少社会对立面。积极支持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更多轻缓罪犯和假释罪犯在社会改造,促使他们尽快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完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机制,与共青团、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密切配合,强化“青少年维权岗”建设,对53名涉罪未成年人适用宽缓政策予以不批捕、不起诉,加强了法制课堂、警示教育、对口帮教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和挽救的工作。探索建立外来犯罪嫌疑人适用非羁押措施风险评估机制和涉罪外来人员管护基地,保障涉罪外来人员依法适用不批捕、不起诉的权益。

  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落实首办责任制、责任倒查制和检察长接访制,积极开展下访巡访、涉检信访集中攻坚和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依法调处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涉检信访问题。共受理举报、控告和申诉1446件,同比下降5.86%。开展下访76批次,进行法制宣传44次,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化解矛盾纠纷23件。全力做好重点时段的涉检信访稳控工作,实现了全国“两会”和国庆期间涉检进京“零上访”。

  三、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认真贯彻党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突出查办重点。坚持以办案工作为中心,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加大查办大要案力度。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84件95人,其中5万元以上的大案73件,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36人,内含处级干部5人。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72件。查办涉及民生领域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14件16人。围绕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深入查办群众反响强烈的涉农职务犯罪19人,维护涉农公共资金安全,促进新农村建设。

  突出惩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结合职务犯罪查办,重点围绕重大建设项目及职务犯罪多发行业和领域开展预防,认真落实一案一剖析制度,及时建议有关单位和部门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共对77起职务犯罪案例进行综合剖析,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36份,受到被建议单位高度重视,整改措施的及时回复率达100%。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探索预防工作机制,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对水利等6个系统贯彻落实《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情况进行了专题督导。

  突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效。围绕政府重点建设工程,深入开展32个重大工程项目的同步预防,扎实推进投资超百亿的嘉绍跨海大桥、绍诸高速公路等大型建设项目的项目预防,参与预防工程的总投资额达569余亿元。参与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标监督50次。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受理行贿档案查询331次,通过查询有3家单位和43人次被限制进入招投标市场。开展警示教育73次,约1万余名干部接受教育。

  四、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

  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效果,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立、违法立案的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7件,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刑事案件监督立案140件,监督撤销案件17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141人,追加起诉21人。规范对侦查机关提请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审批,纠正不符合延长刑事拘留期限案件24件。

  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会同人民法院建立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判监督工作,共提出刑事抗诉9件,法院已改判8件。民事行政检察把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切身的利益诉求上,对民生案件畅通绿色通道,集中力量优先办理。共提出民事行政抗诉49件,提请抗诉71件,法院已审结23件,再审改判17件、调解结案4件。会同市国资委出台《关于实施检察督促起诉预防国有资产损失的若干意见》,建立案件移送、协作办案、跟踪监督等工作机制,强化民事督促起诉对防止国资流失的职能作用。加大对伪证、妨害作证等虚假民事诉讼犯罪活动的打击,协同公安机关成功突破7件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绍兴县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查处虚假诉讼行为的若干意见》,建立协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以推进监所检察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共审查呈报减刑假释555人,经审查,纠正减刑假释和变更刑罚不当114人,纠正刑期计算错误24人。开展看守所执法专项检查活动,纠正监管活动中违法80件次,纠正监外罪犯违法71件次。新昌县检察院对缓刑考验期间再次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章某提出检察监督,章已被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诸暨市检察院完善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查程序,对26名拟减刑、保外就医的罪犯提出检察意见,均被看守所和法院采纳。

  五、大力加强检察自身建设

  按照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要求,大力推进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建设,着力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

  强化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解决检察工作中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队伍执法思想不断统一。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文化育检活动和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引领广大干警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展“学习型检察院”创建活动,围绕提高业务能力,采取以检察官教检察官为主的研讨式、案例式培训,深化庭审评议、案例分析、一案一总结、精品案件评选和争创十佳业务能手等三“十佳”活动,不断提升干警业务技能和整体素质。

  强化内部监督。加大检务督察力度,重点对公正执法、办案作风、检风检纪、警车使用情况进行督察。开展对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执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情况专项检查,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完善网上办案和流程监督,加强案件险点防控,组织案件质量督查组对案件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质量问题。

  强化机制创新。全面实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严格落实自行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报捕需上提一级审查决定的规定。深化认罪轻案程序改革,出台规范性文件,简化法律文书等相关程序,适当扩大主诉检察官及部分办案骨干的权限,减少内部审批环节,提高办案效率。进一步加强外部协调配合,上虞市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认罪轻案办理竞赛活动,使认罪轻案办理数量明显增加。研究探索认罪轻案相对不起诉听证、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与监督制度,不断提高认罪轻案改革公信力。

  接受人大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全市检察机关严格执行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制度,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市检察院就侦查监督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并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对22件案件启动监督,促进自身办案规范,质量效果提升。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党委正确领导、人大监督支持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结合执法办案化解矛盾、推进社会管理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还要进一步加强,个别干警业务水平不高,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0年检察工作面临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上级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切实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围绕“调结构、促转型”经济工作主线,更加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更加注重法律政策把握,更加注重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的针对性、时效性。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立案监督等职能,依法打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侵犯商业秘密等损害企业利益的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突出打击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等犯罪,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加强对环境资源的保护,依法打击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犯罪活动,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运用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促进依法调节民事经济关系,强化民事督促起诉工作,防止公共资产流失。

  (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保障治安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大打击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制售伪劣商品等经济犯罪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群众切身利益。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深入开展量刑建议、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工作,对因经济纠纷、邻里纠纷、家庭婚恋纠纷引起的轻微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更多地采取轻缓办法处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完善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领导接访下访、民事申诉案件调处等工作机制,形成解决涉检信访的长效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社会治安动态及对策研究,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促进网络虚拟社会管理。

  (三)切实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依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滥用职权、权钱交易、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积极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依法及时介入重特大责任事故调查,坚决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对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等重点环节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完善重点投资项目特别是绍兴市“三年建设计划”实施项目的职务犯罪同步预防机制,维护政府投资安全。结合办案加强犯罪分析、对策研究、预防建议、警示教育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效果和影响。

  (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加大监督力度,依法惩治制售有害有毒食品、药品等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活动。严肃查办与群众关系紧密的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医疗卫生和惠农资金落实等领域的犯罪案件。围绕群众反映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积极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执法违法、侵犯人权等违法行为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完善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继续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实行司法救助,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五)切实改进检察队伍建设管理。更加注重思想政治和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开展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教育,弘扬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更加注重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推进全员培训工作,引导两级检察院争创学习型检察院,鼓励广大干警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更加注重强化执法监督管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执法公信力。更加注重改革创新,着力解决影响检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工作创新创优发展。更加注重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以严格的纪律和良好的作风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牢记职责,振奋精神,积极作为,开拓进取,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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