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11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实地察看了市奥体中心、文化中心、科技中心和浙江工大之江学院、绍兴县体育中心场馆建设和中国轻纺城中央商务区项目等城建重点工程,听取了市政府有关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审议。
审议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把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科学谋划,攻坚克难,扎实工作,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推进有力,充分体现了关注民生、加快发展的理念,成绩值得充分肯定。审议指出,在城建重点工程建设中还存在资金到位难、负债增长快、融资资产少、征地拆迁难、资源整合有待加强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善始善终,确保在建工程优质安全。要狠抓质量。坚持质量第一,安全优先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责,发挥监管职能,精心施工,高质量建设,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力求把每个工程建设成为经得起社会评判和历史检验,质量上乘、功能齐全、外观优美的安全工程、精品工程、样板工程。要把握进度。严格对照年初的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目标,进一步增强时不我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确保城建重点工程按既定进度完成。要强化监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有关规定搞好工程建设的后续工作,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确保将每个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成廉洁工程。
二、未雨绸缪,及早谋划后续营运管理。要选准营运管理模式。要抓紧调研,及早规划,合理安排后续营运管理,有效避免“蒙特利尔陷阱”,学习借鉴北京鸟巢等场馆营运的先进做法,结合绍兴实际,尽快确定行之有效的营运管理模式。要丰富营运内容和手段。着力完善营运结构,坚持“做强主业,多种经营”,大力开发无形资产,确保场馆设施高效利用。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及时制订配套政策措施,分类出台扶持政策、促进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的投融资优惠政策、保障场馆维护保养的资金保障政策以及降低营运成本的税收和能源费用政策,为营运管理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要盘活原有资产。高度重视原有的相关场地设施的开发利用,切实摸清家底,统筹协调,通盘考虑,通过盘活原有资产来有效减轻新场馆设施营运成本。
三、科学决策,着力提升建设水平。要完善规划。对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既要积极有为、适度超前;又要慎之又慎,量力而行;要重视规划先行,坚持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系统性、长远性和协调性,坚持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优先,注重整合资源,完善各类功能配套设施,在充分尊重和优先保护绍兴深厚的历史文化传统的基础上,有效融入现代建筑元素,确保城市风格整体协调、风貌和谐统一。要以人为本。坚持民生优先,以人为本,在考虑项目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发挥政府投资工程的社会效益,切实强化项目的社会服务功能。要充分运用市场手段,最大限度地发挥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让更多的老百姓充分享受建设成果。要规范管理。健全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严格审批,要结合城市整体功能、生态承载能力和财政承受能力来考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有效扼制盲目的投资冲动,尽可能避免重复投资,尽可能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沉重财政负担,使有限的财政资金真正用到最需要的民生项目、发展项目上。要风险可控。要牢固树立建设资金安全理念,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并通过科学论证、优化设计、控制成本,确保项目投资风险可控、效益可期。
四、密切配合,强化项目建设合力。要抓好责任落实。根据工作目标任务,明确目标责任制管理,做好任务分解、细化、量化,加强督促检查和通报考核,严格奖惩措施,努力构建职责明确、配合默契的工作体系。要搞好协调配合。尤其对跨区域、跨部门的项目,要强化联合办公、专题协调、现场协调制度,不断加大综合协调力度,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有效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加快推进建设。要营造好环境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使全社会都来关心、理解和支持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努力为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创造良好氛围。
绍兴市人大常委会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