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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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91259件,办结89791件,比上年上升9.4%和9.25%。其中市中院新收各类案件5999件,办结5940件,与上年基本持平。 一、立足审判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正确履行审判职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保障群众权益,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加强刑事审判,保障社会安定有序。认真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审结刑事案件6426件,其中市中院审结509件,同比下降3.06%、上升3.25%。判处罪犯803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561人。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杀人、抢劫、强奸、涉黑涉毒等案件1795件,判处罪犯2780人。妥善审理涉众型犯罪案件,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41件,审结铬超标胶囊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84件。严惩腐败行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02件,判处罪犯128人,其中处级6人、科级30人。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2948名被告人适用缓刑、管制或单处罚金,对451名罪犯予以减刑或假释。严格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强化庭审中心地位,注重诉讼权利保障,与检察、公安等部门联合出台公诉案件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等实施办法,为1081名被告人通知指派律师出庭辩护,对97件案件依法改变指控罪名或重大量刑事实。 加强民商事审判,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强化以法律手段调整经济社会关系,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审结民商事纠纷50652件,同比上升6.15%,标的额179.54亿元,调解撤诉率66.78%。其中市中院审结3726件,同比上升4.78%。倡导和谐风尚,审结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交通事故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纠纷17636件。弘扬诚实守信,审结买卖、承揽等商事纠纷5721件,标的额10.77亿元。注重职工权益保护,积极引导劳企双方共度时艰,审结劳动争议纠纷2297件。审慎把握社会导向,注重利益平衡,审结因房地产市场调控、城镇拆迁改造、集体土地征收引起的纠纷795件,标的额5.16亿元。注重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民商事纠纷186件。高度重视涉军案件的审理,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加强行政审判,监督支持依法行政。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法治绍兴建设,审结行政案件388件,其中市中院审结115件,同比上升0.78%和4.55%。加大诉权保护力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28件,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注重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经协调促成和解撤诉的103件,上升25.6%。进一步扩大异地交叉管辖案件的范围,指定非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审结案件52件。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首长出庭应诉89人次,上升39.06%。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坚持府院联席会议、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席会议等制度,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加大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司法审查力度,审结案件1800件,准予执行1214件。 加强执行工作,促进诚信体系建设。“查、晒、控、惩”四招并举,努力破解执行难题,执结案件29597件,标的额87.93亿元,其中市中院执结777件,标的额15.49亿元。严查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状况,运用与公安、国土、工商、金融机构等单位共建的信息平台,查询信息79220条。借助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曝光被执行人信息1680条,将4910条失信信息纳入全国联网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217名被执行人的行踪进行布控,发出限制高消费令73份,裁定限制出境77人次。加大执行惩戒力度,与检察、公安联合出台《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将20名被执行人移送侦查,其中8名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实施司法拘留915人次。对历年来程序终结的旧案,恢复执行2335件,到位金额10.8亿元。 二、围绕中心能动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紧扣市委决策部署,深化各项司法应对举措,着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坚持“甄别分类、区别对待、依法处置、有保有破”原则,加大帮扶解困力度,促进企业转型发展。积极向省高院争取集中管辖,妥善审理雄峰控股、东宸建设、普信电器等公司的系列案件。坚持走市场化破产道路,新受理企业破产案件17件,市中院探索实施“破产清算中重组”模式,顺利审结涉及债务140亿元、债权人250家、职工4000余名的国内首例境外上市民营企业浙江玻璃破产案。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支持科技兴贸战略和品牌战略,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729件。 保障“美丽绍兴”建设。围绕市委“三改一拆”工作部署,建立案件诉前登记制度,运用提前介入、合法性指导、纠纷化解和舆论引导等工作方法,保障中心工作有序推进。大力推行“裁执分离”模式,会同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并制定实施意见,保障重点项目征收补偿、违章建筑行政处罚稳妥执行。加强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综合运用财产刑等多种刑罚手段,对在镜湖新区梅峰山下倾倒印染污泥的叶某等7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保持对环境污染犯罪的高压态势。 服务金融改革创新。为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市中院成立金融审判庭,制定保障金融安全的22条意见,依法制裁逃废金融债务行为,规范金融市场秩序。针对民间借贷和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案件数量多、强制执行率高等特点,强化审判业务指导,要求各基层法院设立专业合议庭和执行组,集中开展专项活动,防范区域金融风险。共审结民间借贷纠纷8439件,标的额44.18亿元;审结银行借款、担保追偿等纠纷2924件,标的额63.61亿元;执结金融案件1889件,实现债权22.94亿元。加强与金融监管、律师协会等部门研讨交流,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完成高新技术保护、银企利益冲突等21项重点课题。针对建筑领域项目经理违法违规案件多发易发的实际,积极与建筑业协会、骨干企业研讨,及时出台审理建筑领域民商事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发布非法集资、民间借贷、危险驾驶等案件审理状况白皮书11份,发出司法建议100余份。积极参与社会网格化管理,推广应用“一乡镇一法官”、“一季度一通告”等做法,做好社区矫正、回访和帮教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市中院制作并向全市中小学赠送预防青少年犯罪电教片。 三、传承发展枫桥经验,积极践行司法为民 以纪念“枫桥经验”五十周年为契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着力解决好群众的利益诉求。 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结合争创省级模范“五好法庭”,坚持以点带面,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建立站点式服务的“845”模式,在庭内庭外设立诉前劝导站、便民立案站等8个站点,在诉前诉后建立部门联动化解、联席会议通报等4项机制,在案内案外运用三度联调、五时执行等5种方法。全市23个人民法庭设立站点81个,建立了覆盖辖区群众的联系网、局域网和宣传网,诉前排查解决矛盾纠纷1200余起。创建活动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的批示肯定,并刊发工作简报在全国推广。 完善便民诉讼服务机制。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抓手,推行在线咨询、网上立案、导诉答疑等工作方式,深化立案信访接待“一站式、低成本”服务。继续组织百名法官进农村、进镇街、进企业、进学校,开展法制讲座、咨询宣传等活动。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工作,实现数字化存储与应用,并在立案大厅开设通道,便于当事人快捷查阅。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机制,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80.07%,通过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案件4176件。扩大司法救助范围,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590.06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623.66万元。 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对“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监督指导,在乡镇、专业市场等地增设法官调解室和联系点,拓宽与医调会、消调会等专门性调解组织互动平台,推进多元联动大调解机制建设。健全诉讼与仲裁衔接机制,支持和监督仲裁工作。强化人民调解指导,通过业务培训、案例宣讲、远程视频指导等方式,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委托调解成功4324件,司法确认1635件,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依法妥善处理涉诉信访。认真落实最高法院涉诉信访“五项制度”要求,采取下访约访、包案督办、内外联动联调,有效化解了一批信访难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协力做好全国、省市重大节会期间的维稳工作。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判后答疑和跟踪化解,努力预防和减少新的信访,共接处来信来访2340件次。畅通申诉渠道,及时开展申诉、申请再审的复查工作,审结案件382件。 四、注重实效综合施策,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坚持群众满意导向,不断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对司法的需求和期盼。 开门司法查找整改问题。问计于民,组织开展“五走访”活动,就司法公正、作风、廉洁、效能、关注等五项内容,院党组成员带队上门走访453人次,召开座谈会18场,征求到意见建议489条次,并认真研究梳理予以落实。针对群众反映偏远地区立案不便、各法院财产保全手续不一等问题,在全市法院建立远程审查起诉机制,统一财产保全的担保方式。针对涉嫌犯罪的外来人员羁押率较高的现象,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外来人员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实施意见》,保障各类人员平等适用法律。 加强沟通回应社会关切。拓展民意沟通的对象范围,召开新闻发布会8次,通报人民群众关心的“醉酒驾驶”、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等案件的审判情况。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76场,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到法院参观交流2200余人次。市中院完善特约法制民意咨询员制度,健全民意表达、吸纳等机制。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平台,健全正常工作沟通交流机制,市法官协会与律师协会举办座谈会8次,参会150余人次。完善网络舆情研判应对机制,加强沟通互动、回应关注关切。 畅通渠道深化阳光司法。以审判公开为中心,大力加强信息化和新媒体的应用,不断改进立案、庭审、执行、文书等公开机制中的薄弱环节。市中院上网发布裁判文书4070篇、典型案件庭审实况31次,各基层法院上网发布裁判文书5344篇。推进“公开透明、零佣金”的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告车辆、房产、设备等拍品272件,成交143件,成交额4.89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810.11万元。强化司法民主,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全市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0585件,陪审率为88.94%。 强化管理提升办案质效。充分发挥审委会、院庭长、审判长等审判管理主体的作用,着力构建高效运行的审判管理体系。市中院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集中行使审判管理权,形成了流程监控、审限管理、质量评查、绩效评估、态势分析“五位一体”的审判管理模式。加大对内设机构的管理考核力度,强化中层干部层级管理责任,保证“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全市法院结案均衡度、二审改判发回率、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清偿率等主要办案质效指标继续位于全省法院前列。 五、从严治院狠抓落实,着力建设过硬队伍 以改进司法作风为重点,把从严治院贯穿于队伍建设全过程,努力提升司法能力与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注重集中教育与自学相结合,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举办基层党支部成员培训班,提高党务干部履职能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举办“学党史,强党性,树新风”党史知识竞赛、主题演讲、专题党史党课教育等活动,增强干警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全市法院共有21个集体和40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表彰。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六项措施”,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健全“为民务实清廉”长效机制。开展“改进司法作风专项教育活动”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整治活动”,强化专题学习、审务督察、内部审计等举措,建立教育、制度、管理、监督、问责“五位一体”的作风建设机制。定期开展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越城、柯桥区法院进行司法巡查,对立案窗口、人民法庭、庭审活动等开展经常性明查暗访,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周”、“正风肃纪”警示教育等活动,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十个不准”、浙江法院“十个一律”,认真落实任职回避、防止干扰办案和利益冲突等制度,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干警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坚持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严肃处理3名违反审判纪律人员,对1名基层法院副院长予以免职处分。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以认真学习贯彻新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为重点,开展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笔会研讨等活动,组织各类业务培训40批236人次。
重视青年干警教育培养,继续实行上下级法院青年法官交流挂职、审判实务导师制、信访窗口锻炼等制度。加强调研人才培育,组建全市法院调研人才库,市中院第一次中标并独立完成最高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强化书记员、司法警察技能训练,提升业务水平。 一年来,市中院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专题报告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贯彻执行各项决议。重视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邀请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现场监督执行,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市政协常委会报告司法公信力建设情况。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55件,其中维持12件,改判、发回重审37件,调解撤诉5件,终结结案1件。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与不足:一是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告知不全面、不及时,司法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二是有的案件审理不够精细、执行效率不高,司法质效有待提高;三是涉诉信访数量居高不下,源头预防和重点化解的力度有待加大;四是有的干警难以抵御人情、关系等因素的干扰,审判管理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待完善。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2014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积极落实司法改革各项举措,切实履行各项审判职责,努力打造过硬队伍,为全面深化改革与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维护大局稳定。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妥善审理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密切相关的案件,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高度关注我市以治水为突破口推进转型升级,全力做好企业解困工作。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支持科技创新,服务文化强市建设。推进“裁执分离”,积极助力重点工程、“三改一拆”。 二是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建立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的全程留痕制度,健全错案责任追究机制。贯彻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强化程序和证据意识,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加大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的制裁力度,继续做好程序终结案件的恢复执行工作,努力提升执行成效。 三是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更好地保障安居乐业。积极推进诉前调解、委托调解等工作机制建设,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争创活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重视民生保障,妥善化解城镇化推进中的房屋拆迁、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严厉制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运用法治化方式解决涉诉信访,妥善处理利益诉求。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四是进一步深化公开民主,更好地树立司法公信。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高司法透明度。开通12368短信平台,及时告知立案、审判、执行进度。健全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审判白皮书发布等制度,加强门户网站、法院微博建设。落实好两年内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倍增计划”,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监督,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五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提升工作水平。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认真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司法巡查与审务督察。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奋发向上的文化氛围。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强化教育培训力度,加大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努力提升法官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绍兴做出更大的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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