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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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7日在绍兴市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全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过去一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全力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重点工作,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向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主要目标任务(见表1)。 表1:2017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
(一)全力以赴调结构、促转型,综合实力不断提升。 1.主要指标稳健增长。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108亿元,增长7.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15.7亿元,增长11.1%。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77.7亿元,增长10.9%。外贸出口总额1852.0亿元,增长9.8%。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1.4亿元,增长11.9%。 2.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持续推进。全力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省级试点,重点传统产业产值、销售、利税均实现两位数增长。出台印染行业“三标准一要求”、化工行业整治标准以及绍兴黄酒、珍珠首饰等团体标准,关停搬迁整治印染企业182家、化工企业190家,柯桥区获批创建国家级纺织印染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推进开发区(工业园区)改造提升试点,全面完成452个工业园区整治。积极开展浙江省工程总承包第三批试点申报工作,成功创建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完成建筑业增加值335亿元。 3.新兴产业加快培育。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绍兴行动方案,推进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互联网+制造业”融合创新试点城市建设,成立绍兴市智能制造促进中心,新增购置工业机器人1598台。围绕高端装备、现代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产业,制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规上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9.4%,占规上工业比重33.3%;规上工业新产品产值增长26%,新产品产值率达到40.3%。成功创建首批国家通航产业示范区、首批省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4.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高于GDP增速0.9个百分点,占GDP比重由上年的46.3%提高到47.2%。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发展势头强劲,东城智库、水街壹号、尚1051文化创意产业园等一批企业转型开展文创园区建设。旅游业发展迅速,浙江国际赛车场、兰亭安麓酒店等重点旅游项目建成投运,37处国有景区向全球游客免费开放,旅游总人次和旅游总收入均增长15%以上。移动支付、线上线下融合等新消费模式快速发展,网络零售额增长33.9%。金融信贷基本稳定,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贷款余额分别增长6.1%、9.8%。 5.品质农业建设稳步推进。农业“双十大”项目完成投资8亿元,诸暨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入选首批国家农业产业园,米果果农创园等5个农业园区被评为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柯桥南部省级茶叶主导产业集聚区、上虞丁宅四季仙果和诸暨同山水果特色农业强镇建设全面启动,2个现代化农业园区和2个特色农业强镇列入省级创建名单,13个农业品牌入选浙江省知名农产品品牌百强榜。完成农民培训8.3万人次,全面消除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下薄弱村。全市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实现建制村全覆盖,发证率达到66.3%。 6.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启动实施上市公司引领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新增上市公司9家,累计上市71家,居全省地市级首位;新三板挂牌29家,累计挂牌87家;16家上市公司实施并购,交易金额98亿元。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组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完成市交投集团、市文旅集团整合重组。培育认定市级“隐形冠军”企业210家,3家企业获评省级“隐形冠军”;新增各类市场主体8.9万家、“小升规、下升上”企业1331家、“个转企”3151家。 (二)多措并举抓招商引资、促改革创新,发展活力得到增强。 1.内外资引进齐头并进。成立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实施精准招商。全市累计招引内资到位资金519.3亿元,其中产业项目资金460亿元。新引进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92个,如越城区中芯国际集成电路、滨海新城电咖新能源汽车、上虞区康龙化成医药研发中试基地等一大批重大新兴产业项目签约落户。实际利用外资12.4亿美元,增长55.2%。新批(含增资)千万美元以上大项目150个,其中柯桥梁朝针纺纺织品研发生产项目、诸暨嘉杭国际健康养老产业项目等3000万美元以上大项目17个。 2.创新驱动战略深入实施。编制实施《绍兴科创大走廊发展规划》《绍兴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行动计划》,成立绍兴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和绍兴市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中心,积极推广新昌科技体制改革经验。启动建设中纺院纤维基复合材料国家工程中心绍兴分中心、诸暨中乌产业园生命科学研究院等一批合作平台,新增16家省级企业研究院、11家省级众创空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2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6.1%。完成绍兴科技大市场建设,技术交易总额15.7亿元,设立运作科技创新基金。出台《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三年行动计划》,新引进落户“海外英才计划”人才146名,引进和入选国家、省“****”人才79名,成功创建浙江省“****”绍兴产业园。全力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新增“浙江制造”产品认证居全省第二,6家企业入选全省首批企业标准“领跑者”。 3.“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显现。8773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占总事项的97.9%。20类80个重点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19个部门202项热点审批和服务事项实现受办分离、“同城通办”。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设立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等8个综合服务窗口。在全省率先出台“最多跑一次”市级工作规范,建立容缺受理审批服务制度,容缺受理率达到80%以上。在全省率先实现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4个100%”应用,企业投资项目实现开工前“最多跑一次”。建立完善“多审合一”“多评合一”“多测合一”等制度。深化商事登记改革,外贸企业设立实现“十一证联办”。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4.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序推进。完成“低小散”企业(作坊)整治2729家,淘汰354家企业的落后产能,处置僵尸企业47家。商品房去化周期14.41个月,较上年末下降1.76个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2.05%,比年初下降0.89个百分点。出台《绍兴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方案》,累计为企业减负超过125.7亿元。 (三)持之以恒优环境、提品质,城乡建设展现新貌。 1.全市域协同发展新格局加快形成。加快修编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积极开展镜湖大城市核心区专项规划,优化疏解非古城功能。完善市与区管理体制机制,市级部门753项事权调整为越城区行使,规划、国土、环保实现垂直化管理。市区12个镇完成撤镇建街,市区普通高中19所公办学校打通招生,三区均建立综合执法平台。诸暨“北承南接”战略成效初显,嵊新区域空间协调规划有序推进,开通嵊新第二条区间公交,两地中职学校开展联合招生。诸暨环保小镇、嵊州越剧小镇和新昌万丰航空小镇入选省级特色小镇第三批创建名单,累计达到9个。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推进,第二批10条美丽乡村景观带完成投资8.9亿元,建成美丽乡村示范乡镇31个、特色精品村61个、A级以上景区村234个、美丽交通走廊476公里。 2.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日渐完善。全面开展综合交通建设大会战,完成综合交通建设投资229.3亿元。杭绍台铁路、杭绍城际铁路、杭绍台高速、群贤路东延、绍三线北延、32省道改造等项目加快推进,绍诸高速诸暨延伸线、104国道柯桥段高架主线、上虞客运中心、浙能电厂二期配套码头等建成投用,轨道交通1号线试验段、风情旅游新干线先行段等项目开工。创建美丽经济交通走廊475.7公里,柯桥区被评为首批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新昌县钦寸水库下闸蓄水、柯桥区平原排涝快速通道全线贯通,上虞区世纪新丘治江围涂合龙完工,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拓浚工程(越城区)等一批重大水利项目顺利推进。上虞—新昌天然气管道工程有序推进。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基本建成,嵊新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完成主体建设95%。 3.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通过省级评估,新昌县成为全国首批生态示范县。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有力推进。“湖长制”管理实现全覆盖,新建城镇污水管网431.4公里,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752个劣Ⅴ类小微水体被集中剿灭,7个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128个市级考核断面Ⅰ-Ⅲ类水断面占96.9%,功能区达标率98.4%。淘汰改造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347台,关停热电企业4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14家,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3%,PM2.5浓度41微克/立方米。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改造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8557万平方米,拆违2375万平方米,完工26个美丽门户和22条美丽示范街。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投资105亿元,超额完成年度目标。生活垃圾分类市区城区、县城、农村总覆盖率分别达到83.2%、65.2%、71%。鉴湖国家湿地公园成功通过试点评审,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创建稳步推进。 (四)加大力度惠民生、促和谐,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1.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445元,增长8.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331元,增长9.3%。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第13年提高,人均月增131.51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145元/月提高到160元/月。全面落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统一全市生育保险制度,实施市区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全市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位居全省前列。 2.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新增城镇就业12.5万人,新增就业大学生3.6万名,城镇登记失业率2.25%。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1269人,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1300万元;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3.3亿元。举办人力资源招聘会335场,提供岗位27万余个。完成“就业通”自助求职终端机布局。 3.社会事业全面推进。加大民生投入,全年民生支出369.3亿元,增长5.2%,占财政总支出比重78.6%。启动绍兴市现代化学校创建工作,23所学校通过预评估,完成新建幼儿园15所,义务教育56人以上大班额全面消除,绍兴一中新校区、新昌技师学院、浙江理工大学科艺学院投入使用,在绍高校数量增加至11所,在校大学生达到9.6万人。加快完善公共文化设施体系,推动“市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建设,新建图书分馆15家、文化分馆54家、农村文化礼堂125个,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实施《健康绍兴2030行动计划》,投入运行市立医院等4家公立医院,增加床位1650张。50家民营医院执业,开放床位5481余张,嵊州市、新昌县获国家卫生城市(县城)称号,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全覆盖。智慧居家养老标准化建设试点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省唯一的国家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新增养老机构床位4015张,49家乡镇敬老院完成转型升级,22家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顺利推进。成功举办“2017绍兴国际马拉松赛”和“2017中国·绍兴皮划艇马拉松世界杯”。完成首轮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推进高水平“村村通公交”,提升改造768个建制村公交,在全省率先实施城乡公交通达标准并轨。 4.平安绍兴建设扎实有效。全力打造新时期“枫桥经验”升级版,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不断提升,乡镇(街道)“四个平台”治理框架基本成型。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和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维稳安保各项工作。信访积案化解积极推进,成为全省唯一“零非访”城市。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完善,刑事案件立案数下降32.8%。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强化,生产安全经营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8.4%和26.7%。食品药品安全放心行动取得实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扎实推进,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提升7.15个百分点。减灾防灾能力得到提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看到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当前绍兴经济仍处于恢复性增长阶段,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新旧动能转换不快,有效需求增长乏力,创新活力仍显不足,节能减排任务压力较大。此外,教育、医疗等民生工程建设仍需加快,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仍需提升。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改进和解决。 二、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一)主要目标建议。 根据十九大提出的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参照浙江省指标体系,结合绍兴实际,建议2018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安排如下: 表2:2018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
注:带*为新增指标,2017年实绩为:工业增加值增长7.6%,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GDP产税率12.5%,全员劳动生产率预计增长8%左右,规上工业主营业务利税率9.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36.1%,新兴产业产值增长19.0%,128个市级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Ⅳ类水比例96.9%、功能区达标率98.4%,PM2.5浓度4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83%,城镇调查失业率2017年之前不作统计,城镇登记失业率2.25%。 (二)指标设置及目标安排说明。 2018年指标设置主要是突出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淡化总量指标,强化结构、质量和效益指标,注重劳动效率、资源效率、环境效率和科技贡献率。地区生产总值目标增长7%左右,主要考虑:我市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把工作着力点放到调整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来。确定7%左右的目标,就是为转变方式、优化结构、转换动力腾出一定空间,加快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同时,这一目标能够满足就业等民生目标需要,也与省里目标相一致,既积极有为,又留有余地。工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外贸出口总额、GDP产税率、全员劳动生产率、规上工业主营业务利税率、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与生产总值之比、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新兴产业产值、城镇常住居民收入、农村常住居民收入等指标目标均按照与地区生产总值目标相匹配原则进行设置。 固定资产投资目标,根据省里安排,设置“4+1”结构性指标,主要包括交通投资、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民间投资、市县长项目工程落地率。水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两个指标参照省指标设置。节能减排降碳6项指标为约束性指标。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目标设置与往年一致,城镇调查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参照省指标设置。 三、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任务 201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做强实体经济,强化创新驱动,深化改革开放,全力打造东方水城,全面提升绍兴品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以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为引擎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1.全力建设制造业强市。深入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省级试点。加强“互联网+”“标准化+”“机器人+”与传统产业有机融合,争创全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示范区。加快纺织印染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重点打造设计“梦工厂”和智造“云工厂”两大平台,组织开展印染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化工绿色安全示范企业创建,加快印染化工企业入园集聚。加快金属加工业提升发展,争创有色金属加工(铜加工)制造业省级示范区。传承发展历史经典产业,加快建设黄酒小镇、珍珠小镇。确保重点传统产业产值增长8%以上。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全力抓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实施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围绕高端装备、现代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重点领域,开展精准招商、科创领航、龙头引领、引智聚才、湾区融合、集群提升等六大行动,力争全年新兴产业产值增长15%以上。实施智能制造三年行动计划和“工业机器人”应用倍增计划,确保全年购置应用工业机器人1600台以上,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建设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创新试点城市,启动建设国家产业互联网实验室,实施“两化”融合登高计划和“企业上云”行动计划,“两化”融合发展指数达到80左右,信息经济核心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培育壮大军民融合产业,积极推进诸暨经济开发区、诸暨环保装备高新区两个省级军民融合示范区以及新昌万丰航空小镇、三力士军民融合凤凰创新园等军民融合特色小镇建设。深化建筑和住宅产业现代化国家级双试点。推进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建设,重点在建筑的预制化、集成化、标准化、集群化等领域有突破,力争一级企业数达到190家,新创“鲁班奖”或国优工程3项,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0%以上,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万平方米。 2.促进现代服务业扩增量优结构升业态。大力推进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计划,培育服务经济新动能,发展平台经济、分享经济、体验经济、创意经济,确保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继续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百项千亿”工程,抓好123个重点项目,力争当年投资增长10%。推动文化旅游与生命健康、时尚产业融合,大力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实现旅游总人次和旅游总收入同步增长15%。推动新昌大佛寺、兰亭文化旅游区等创建国家5A级景区,积极创建鉴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加快建设绍兴文创大走廊、浙东大运河(绍兴段)文化带,推进省级旅游风情小镇建设,出台《绍兴文宿业发展扶持政策》。积极发展创意设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建设袜业智库、金柯桥基金小镇、圆通速递浙东总部等项目。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绍兴”行动,推进批零改造提升省级试点和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智慧商圈·新零售”专项行动,编制解放路及5个历史片区商业业态布局规划。 3.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深化上市公司引领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企业股改专项扶持政策,建成100家左右上市资源库,全年力争上市8家、“新三板”挂牌12家,完成股改100家,兼并重组120亿元以上。建立“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库和培育档案,新增“隐形冠军”培育企业100家。加快推进中小微企业“四位一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小升规”新三年计划,新增“小升规”企业500家、小微企业1万家。实施专业市场再造行动,重点提升中国轻纺城等专业市场。巩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成果,深入实施制造业“标准化+”行动计划,制订“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50项。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更好保护市场主体。 (二)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支点撬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1.持续高标准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一窗办、全城办、一证办、移动办”目标,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进400个以上重点事项实现市区“同城通办”、90个以上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加快投资项目审批集成式和“多合一”改革,推动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竣工验收前“最多跑一次”和“符合条件项目50天”“一般项目最多100天”。推行政务服务“移动办”,推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新四个百分之百”(网上申报率、网上审批率、办件回传率、代办服务率均100%)应用,实现更多事项网上办理。 2.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恶意“逃废债”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强化对互联网金融等薄弱环节监管,加强不良资产处置和“两链”风险化解,确保全年不良率控制在2%以内;高度重视政府隐性债务问题,严格控制增量,逐步化解存量。推进实施“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新三年行动,确保全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300家,基本实现“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开展住房租赁市场培育省级试点,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减负政策体系,挖掘降成本空间。 3.统筹抓好其他重点领域改革。完善市区统筹融合机制,推进三区公共服务领域一体化运营改革,理顺市级部门与越城区在交警、消防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制定市属国企三年发展规划,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完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行业“亩产效益”领跑者计划,推进“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扩展到规下企业,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推进全市域区域能评、环评改革。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稳步推进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试点,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完善“信用绍兴”建设体系,建成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促使职能更加优化、运行更加高效。 (三)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龙头打造更强发展新动能。 1.加快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建立完善市、县、乡三级科技创新委员会(科创办)机制。全面推进“绍兴科创大走廊”建设,支持诸暨科技城、嵊州科创中心、新昌南岩科技城、袍江洋泾湖科创园等创新平台建设。围绕纺织面料、鞋业、领带、印染、化工、医药、金属加工、高端装备等行业,启动一批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力争1-2家进入省培育对象。实施《绍兴市发展众创空间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全年新增市级以上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40家以上。主动对接海外科技创新创业资源,规划建设1-2家海外孵化器。 2.壮大创业创新主体。深入推进省级“创新国家高企培育机制试点”建设,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双倍增”计划,力争全年新认定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220家、省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1000家以上,实施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规上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两个全覆盖计划,力争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突破14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8%、规上新产品产值增长10%。 3.深化产学研协同发展。围绕“5+4”重点产业体系,继续深化“一个产业引进建立一个研究院”模式,力争新引进共建复旦大学绍兴研究院等产业研究院3家以上,支持中纺院江南分院等科研机构提升科研实力。加快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新建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公共科技创新平台)4家以上。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争取全年发明专利申请、授权量超过1.6万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14件,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达到100项以上。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基金引导作用,建设运营好科技大市场,全年完成技术合同交易额10亿元以上。 4.强化人才强市建设。全面落实“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绍兴“海内外英才计划”,大力推进浙江“****”绍兴产业园和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孵化中心建设,新建海内外引才工作站20家、院士专家工作站10家、海外创新孵化基地4家,举办“名士之乡”人才峰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大赛。加大人才招引力度,全年新增各类人才7.5万名,新引进落户海内外高层次人才150名以上,其中引进和入选国家、省“****”人才50名,新增就业大学生5万名。建成海智汇·绍兴国际人才创业创新服务中心,筹建绍兴创业创新学院。实施“技能绍兴”行动三年计划,谋划组建高技能人才创业园,继续扩建公共实训基地二期,实现县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全覆盖,开展职业技能鉴定5万人次,培养高技能人才3万人。出台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市直、上虞建成2家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四)以“市县长项目工程”为抓手实现招商和投资新突破。 1.提高重大项目招引质量。始终坚持精准招商,主动对接各类央企、知名外企、大型民企,重点引进新兴产业的高技术项目、传统产业的高端产品项目、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项目、现代服务业新兴项目。组织开展“市县长项目工程”2018年实施计划,建立健全项目库、联席会议、项目评估、项目流转、定期通报、考核奖励等配套制度,谋划引进1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30个以上、5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8个以上,项目工程落地率达到50%以上,力争实际利用外资增长5%、实到市外资金增长10%。 2.促进重大项目建设提速。组织实施2018年全市重点项目计划,力争当年完成投资1500亿元以上,确保全年重点项目开工率达到90%以上。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市领导盯引联系制度,重点推进已签约的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装备和康复机器人、金属合金和化工新材料、创新药品研制等项目开工建设。积极争取省“投资新政”支持,保障重特大产业项目的土地、能源资源、碳排放等要素指标,解决重特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所需、省级可调控的约束性要素,继续做好各类中央预算内资金、省重大产业项目、省重点建设项目等申报工作。 3.着力优化投资结构。推动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投资领域流动,通过扩大有效投资补齐发展短板。统筹推进铁路和轨道交通、公路、水运、物流枢纽等重大项目,力争交通设施当年投资增长10%以上;联动实施治水治气治土、生态环境修复、绿色低碳循环、公共设施等重大项目,力争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当年投资增长10%以上;积极推进一批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重大项目,超前谋划布局一批重量级未来产业重大项目,力争高新技术产业当年投资增长10%以上;积极参与省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支持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激发民间投资积极性,力争民间投资增长10%以上。 (五)以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为契机提升城市能级和品质。 1.大力推进全市域统筹协调发展。坚持“多规合一”,科学编制完成新一轮城市总规。加快编制实施镜湖核心区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启动镜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以国际化标准谋划建设新大剧院、会展中心、博物馆、美术馆、规划展示馆及高端教育、医疗、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以水为核心、以世界文化遗产标准完善古城功能定位,实施鲁迅故里、书圣故里、阳明故里等历史片区综合改造提升,推进非古城功能疏解。推动三区连接区域规划建设,加快市区融合发展,推进杭绍城际铁路、轨道交通1号线等项目建设,启动二环西路节点改造、凤林路东延、城南大道杨绍线拓宽改造等工程,建成群贤路东延二期、绸缎路、洋江西区间道路等项目。按照“特富美安”要求推进诸暨组群北承南接、嵊新组群协同发展,高质量培育店口、钱清、崧厦、枫桥、甘霖等一批小城市。深入谋划绍兴在杭州、宁波一体化建设中的定位,努力形成杭绍宁一体化的发展格局。 2.全力打造“万亩千亿”级新产业平台。制定实施大湾区建设行动方案。按照“平台规模化、产业特色化、创新协同化、企业高新化”要求,重点围绕“3+2+4”产业,全力打造“万亩千亿”级新产业平台。落实开发区(工业园区)改造提升省级试点,加快对 13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功能整合,推动滨海新城、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积极对接环杭州湾产业带,推动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提升综合竞争力,推动诸暨经济技术开发区、嵊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新昌高新技术开发区争取升格国家级开发区、新昌工业园区争取升格省级开发区,谋划推进义甬舟嵊新通道经济产业园,围绕“聚改转退”要求,制定实施工业园区整合提升方案,坚决打好“四退四进”攻坚战,除热电企业外所有涉污企业全部关停或改造入园。大力建设特色小镇,全年固定资产投资300亿元以上,其中特色产业投资180亿元以上。 3.扎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实施绍兴大花园行动纲要,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深入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深化“河长制”,推行“湖长制”,7个国家“水十条”断面水质稳定达标,128个市级考核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Ⅳ类水,功能区达标率稳定在92%以上。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3%以上。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三年专项治理,加快印染、化工、玻璃、热电等行业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实现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0天以上,PM2.5浓度39微克/立方米。开展298个土壤点位监测,完成现代农业园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大力推进治危拆违、城中村改造、垃圾分类、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城乡秩序整治五大“城乡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全面完成5769户、63.5万平方米C级农村危旧房整治,实施存量违建清零行动,创建成为“基本无违建市”。深化“三改一拆”,完成城中村拆迁(老城区房屋征收)56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垃圾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启动诸暨、嵊州、新昌垃圾焚烧项目及清能环保有限公司迁建项目,实现垃圾焚烧厂“县县全覆盖”。推广清洁能源,开展绿色制造,有效控制区域温室气体排放,新增家庭屋顶光伏户数完成省下达目标,推进100个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创建省级绿色企业5家,开展上虞、新昌省绿色安全制造示范区试点,确保单位GDP能耗与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均下降5%。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完成造林更新2万亩,新植珍贵树种165万株。加快创建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实施东鉴湖水乡风貌示范区等重大项目。推进曹娥江、浦阳江等“美丽河湖”建设,创建美丽公路走廊160公里,美丽航道走廊20公里。 4.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大力实施综合交通、现代水网、城乡设施、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投资“四大网络”工程,推进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等现代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一体化发展。开工建设杭绍台高速西线、绍兴南部综合交通枢纽、曹娥江“两闸一航道”等工程,加快推进金甬铁路、杭绍台铁路、杭绍台高速、527国道嵊州段等项目,建成钱滨线、绍三线北延等项目,做好杭绍甬智慧高速、杭甬高速孙端互通、杭绍台铁路绍兴站综合枢纽等项目前期,启动越东路、二环北路快速路改造。加快推进500千伏江滨输变电项目,确保上虞——新昌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在2018年6月前建成投运。稳步推进海绵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实现公交车辆移动支付全覆盖,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六)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载体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1.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深化农业“两区”建设,开展“五园一场”创建活动,抓好诸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柯桥国家田园综合体试点,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美丽生态牧场21家。落实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确保粮食总产量稳定在89万吨以上。鼓励农业龙头企业走向资本市场,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建立“产业联盟”,加快培育超10亿元的农业示范性全产业链,农业标准化率达到63%以上,新增省级以上品牌农产品10个。推进农产品市场快速检测体系建设。实施农业种养殖类、农产品加工和农旅结合类项目20个,完成投资8亿元以上。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新增新型农机装备1万台套。 2.持续打好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战。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农家乐、民宿、特色小吃等新业态,引导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农业科技人员等返乡创业,全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1.5万人,新引进到农村创业的大学生增长40%。深入实施第四轮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结对帮扶工程,引导鼓励村集体加强村庄经营,确保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10%以上、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8%以上,全面消除集体经济年收入不足15万元的经济薄弱村。 3.加强农村基础建设。积极开展“五星达标、3A争创”,全域推进农村景区化,全市60%的村实现五星达标,其中70个左右达到3A级景区的创建标准。优化调整农村布局,注重村庄设计和农房设计,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启动社区化改造村30个。开展“厕所革命”“垃圾革命”和“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升改造等外公路120公里,完成农村饮水提升3.5万人。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大力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提升乡风文明,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4.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创新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机制,全面完成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创新宅基地有偿退出和使用机制,完成柯桥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继续深化嵊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国家试点。深入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民转化,鼓励工商资本流向农业农村。 (七)以“一带一路”为统领加快推进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双向开放。 1.推动外贸优进优出。实施外贸企业成长计划,组织块状产业抱团参加国际会展,探索建立境外出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重点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出口市场,致力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和名优特产品出口,保持全国份额基本稳定。大力推动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等产品进口,促进进出口贸易平衡。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培育文化服务贸易重点企业50家、年出口额千万元服务外包企业20家以上。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建成3-5个海外公共仓。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完善对外贸易预警信息服务平台。 2.推进优势产能合作。深入实施培育本土民营跨国公司三年行动计划,力争进入省首批重点培育名单企业数量达到8家。支持企业海外并购,鼓励获取境外品牌、技术、营销渠道。谋划成立“绍兴市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大力发展建筑业、成套设备以及投融资工程项目。推进中丹产业园、浙商跨国并购项目回归产业园等国际产业园区建设。 3.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全面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浙江自贸区等国家战略,加强长三角、杭州都市圈、浙东经济合作区等区域合作。加强与区域合作组织、驻华商务机构的协作,组织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等投资推介的平台交流活动。扩大对外人文交流,办好第二届国际友城大会,深化“大师对话”“名城对话”活动,推进越剧全球巡演和“兰亭的故事”“阳明的故事”全球巡展。继续做好对口帮扶和援疆援青援藏等工作。 (八)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导向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1.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努力推动高质量就业,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人群就业问题。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0万人以上,帮扶困难人员就业8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统一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全市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和生育保险制度,实现全市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88%以上,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98%以上。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提高低保标准。 2.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深入推进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新建幼儿园16所。扎实开展基础教育消灭“大班额”专项行动,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创建率达到97.5%。完善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推进市区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全部打通招生。实施职业教育“三名”工程,稳步推进中职跨区域招生改革。大力支持绍兴文理学院创建绍兴大学,整合提升绍兴艺校,规划建设绍兴体校、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上虞校区,开工建设绍兴技师学院、新聋哑学校,推进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整体迁建。支持和规范发展民办教育,建成鉴桥国际学校。启动全国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确保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全覆盖。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新建农村文化礼堂不少于80家,打造一批“城市书房”、“文化家园”等文化服务综合体,加快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全覆盖。加强“阳明心学”等传统文化资源研究开发,谋划建设宋六陵遗址公园,办好第四届中国越剧艺术节、国际马拉松等重大节会赛事。深入实施《健康绍兴2030行动计划》,确保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持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推进上虞健康促进全国试点、柯桥医共体省级试点,谋划迁建市人民医院、市妇保院。完善“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每个区、县(市)至少再建成1个高水平医联体。扶持社会办医和医养结合,各区、县(市)各增加1-2家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与居家养老相结合试点。深入推进市社会福利中心养老产业示范园区建设,积极创建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新建乡镇(街道)级示范型居家养老中心50家,建设示范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00家,每个乡镇(街道)建设示范型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家以上。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加快推进市儿童福利院迁建、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启动新一轮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推进市区公交一体化发展,全市建制村500米通公交比例达95%以上。在全市城区推行便民放心早餐网点建设。 3.加强社会治理。全力办好“枫桥经验”55周年纪念大会,成立绍兴市维稳安保指挥中心,深化平安建设“四个一”责任制,力争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到96%以上。完善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管理机制,部分乡镇(街道)率先启动“乡镇客厅”建设。进一步推动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成省对柯桥区和嵊州市“无欠薪”省级试点验收。做好新一轮省级、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中期评估。推进流动人口管理、防灾减灾、国防建设与国防动员、法治教育、禁毒、交通拥堵治理等工作。 各位代表,2018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抢抓新机遇,推动新发展,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加快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注:本文有删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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