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绍兴农村金融机构扶持力度的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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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是地方性金融机构,是绍兴人自己的银行,一直来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立足当地,在金融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突出,但也是弱势银行机构,面临着沉重的历史包袱和繁重的“三农”金融服务责任,为使农信社更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要地方政府的力量,进一步加大对农信社的政策扶持,帮助农信社轻装上阵,更好地发挥服务“三农”职能,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一、绍兴农信机构主要情况。 绍兴农信以服务地方发展、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造福民生、奉献社会为己任,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地方金融服务的主力军。至2017年末,绍兴农信全辖共有5家农商行、1家农合行,全辖分理处以上分支机构365家,其中支行124家,分理处241家,全辖在岗员工5345人。各项存款1933.3亿元,占当地同业存款市场的24.7%。各项贷款1203.8亿元,占当地同业贷款市场份额为18.0%。是目前为止,绍兴地区网点人员最多、服务范围最广、资金规模最大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二)普惠金融工程的引领者。2017年末,农信全辖个人贷款总户数超18万户,贷款余额434.3亿元,个人贷款余额占总贷款余额达到36.08%。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户数5.6万余户,贷款余额776.1亿元。发放涉农贷款645.3亿元,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8.9万户,金额102.7亿元。绍兴半数以上居民的社会保障卡通过绍兴农信发行。是绍兴地区普惠金融工程的引领者和实践者。 (三)“三位一体”改革的推动者。政府大力支持农村“三位一体”改革,绍兴农信下辖上虞、诸暨、嵊州、瑞丰、新昌5家农商行成为当地农合联的副理事长单位和代理金融机构,全面参与“三位一体”相关制度制订,协助完善资金互助会的建章立制,指导互助会内部授信、信用评定及风险管理,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 (四)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者。绍兴农信通过合理规划调整网点布局,完善电子服务渠道,全面消除了乡镇一级金融服务盲点。以丰收驿站、村级金融服务便利点为载体,积极将金融服务延伸至村一级。至2017年末,绍兴农信共布放ATM机1008台,POS机20722台,建成丰收驿站743家,绍兴农信金融服务基本覆盖了全市所有行政村,基本做到了“基础金融不出村,综合金融不出镇”。 (五)地方经济税收的贡献者。2015至2017年,绍兴农信全辖6家行社共缴纳税收27.8亿元,核销贷款46.35亿元,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绍兴农信机构遇到的两大主要难题。 可以说,一直来,绍兴农信系统作为地方性银行,始终坚守本土银行的核心地位,突出服务本土实体经济,坚持做小、做实、做散,做其它银行不愿意做、或者没能力做的事情,并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把全部的金融资源用在了绍兴区域经济的发展上,充分履行了与地方银行角色相匹配的社会责任。 但在发展过程中,特别是近年来面对复杂的金融经济环境及多变的金融管理政策,绍兴农信各机构在资金组织、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遇到了一些困惑和难题,期盼政府的大力扶持。 (一) 存款招投标方面的问题 2016年实施公款竞争性存放以来,绍兴农信系统各单位参与公款存放招投标次数较多,但中标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公款项目相对较少。遇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招投标工作市政府对商业银行考核时,各项指标中融资总量及增量占了很大比例,所采用综合评分法存在以支持大型项目类贷款比重为重要评分指标,对于农信小法人机构而言,由于要承担农村地区支农支小的主力军作用,网点覆盖广工作量大,但在融资总量上很难体现,造成在商业银行综合考核排名处于下游位置,在市财政、市机关事业单位招标中中标机率很小。 二是目前针对银行存款,标的基本上以利率上浮幅度为主,银行参与存款招标时,利率报价如不上浮到顶,根本没有可能中标,因此所有参加招标的银行报价均为一浮到顶,招标已演变为抓阄式招标,导致竞争性存放失去实际意义。 三是政府个别项目在选定银行资质时,条件过高,只选择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直接将地方法人机构排除在外,项目门槛较高。 (二)不良资产处置方面遇到的问题 一是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抗风险能力弱,相对风险较高。 二是恶意逃废债行为日趋多样化,借款人通过转移资产和企业重组等方式逃废银行债务,给不良贷款处置带来很大阻碍。 三是贷款诉讼案件时效长,存在胜诉却无法执行抵质押资产等情况,执行难度较大,对于抵债资财产流拍后过户的问题,银行进退两难,执行成本高昂,严重影响不良处置实效。 三、要求和建议 (一)要求市政府出台支持和鼓励地方银行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政策,一方面,要求地方银行坚定市场定位,竭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在政府资源、社会环境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 (二)关于存款招投标方面的建议。 建议参照浙财预执[2018]5号文精神,采用综合评分法来加强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同时在指标设置中重点突出对地方经济贡献度指标,增设涉农贷款指标,服务网点的权重和加大纳税指标的分值权重及便民金融服务渠道建设等因素,以鼓励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进一步做支农支小、服务小微客户,使公款存放更加彰显服务“三农”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应有作用。 同时,在稳定的基础上,镇、村一级应优先在农信系统。 (三)关于不良贷款处置方面的建议 一是加大对逃废债制裁。建议对全市金融机构涉及虚假租赁、转移资产等逃废债行为进行全面统计,并由市金融办牵头组织公、检、法机关对涉案行为进行分析,采取多样化监视管制措施,将上报的逃废债或是僵尸企业的认定情况及时通过银行系统内网反馈给银行,并通报对其的处理措施,以便各银行相互借鉴经验,更好地开展下一步工作。 二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着力推动覆盖全市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打造区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健全严重失信黑名单信息征信和信息共享披露制度,加强重大失信信息录入征信系统的工作力度,逐步实现银行、证券、保险、工商、财税、海关等各部门信息共享。同时增加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要素,将水电费缴纳违约数等内容提供给金融机构作参照,更精准地保全债务人财产。 三是在协调不良贷款处置上保全金融债权。建议政、银、企三方互相体谅,通力合作。政府出台政策,用延长不良贷款化解期限、利息减免、分割担保、更换等价担保等更合理的方式取代变向脱保。同时,建议市政府协调土地管理部门允许法院在处置银行抵押物时,对面积较大的土地、厂房可以分割拍卖,以减少金融债权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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