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通过办法
发布日期:2020-05-07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0428  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主任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三、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由大会主席团在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后,由大会主席团提请全体会议通过。

四、通过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以专门委员会为单位在全体会议上进行表决。表决时,代表可以表示同意,也可以表示不同意,也可以弃权。

五、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获得全体代表的过半数赞成为通过。

六、本办法经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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