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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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3日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谭志桂
各位代表: 我受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十四五”发展谋划之年。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21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3个,作出决议决定14项,制定地方性法规3部,开展专题视察7次,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两手硬、两战赢”和“重要窗口”建设贡献了人大力量。 一年来,我们突出讲政治、强定力,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发挥常委会党组作用,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谋划部署重大工作,真正做到了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一年来,我们突出谋全局、促发展,全力助推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力参战“两手硬、两战赢”,第一时间发起抗疫倡议、作出抗疫决定,深入一线督查指导,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服务推进“六稳”“六保”。全力扛起“重要窗口”建设人大责任,支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推动“融杭联甬接沪”战略实施,助力念好“两业经”、唱好“双城计”、打造“活力城”,精准高效履职,展现人大担当。 一年来,我们突出惠民生、暖民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围绕全社会共同关注的养老服务问题,开展专题审议,作出专项决定,持续跟踪推进。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等议题,组织专题询问,“靶向”监督推动。围绕人民群众烦心事、操心事,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监督,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专项检查,全面督查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一年来,我们突出重实效、求突破,努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工作创新,注重以主题活动贯穿全年履职工作,调动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服务推动市委中心工作。 “局长·代表面对面”活动在中央、省级媒体广泛报道,获得省人大与时俱进奖。首次在常委会会议期间组织专题询问,首次实施人代会议案启动并组织审议立法项目,《绍兴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成为全省设区市首部规范村庄规划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较好地推动了人大工作发展创新。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始终把握了“五个坚持”: 一、坚持需求导向、彰显特色,发挥地方立法引领推动作用 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效。 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精心选题,紧盯城乡建设管理、环境保护、民生服务、文化传承等领域,确定立法项目,制定立法计划。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召开座谈会、论证会42场次,收集意见建议3000余条,努力使立法的过程成为汇聚民智、呼应民声的过程。高质量推进地方特色立法,村庄规划建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物业管理等三个立法项目圆满完成,绍兴黄酒保护和发展立法项目完成初次审议。 推进法律法规实施。高度重视法律法规尤其是新出台地方性法规的贯彻执行,组织开展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两法两条例两决定”、《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执法检查。认真落实《绍兴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规定》,听取和审议《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规定》实施情况报告。组织开展《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共同参与,总结立法经验、提升立法质量。 推进立法机制优化。加强市委领导、人大主导立法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提升立法工作能力和水平。完善重要法规新闻发布机制,加强法规宣传解读和推进实施工作。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组织开展年度工作情况专题审议。 二、坚持精准监督、有效监督,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 聚焦经济提质增效。围绕壮大新兴产业,专项督查数字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助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围绕国内国际双循环新趋势,组织审议文旅融合发展情况,专题视察科创大走廊建设,专项督查生物医药等产业平台发展。组织对外开放工作情况专项审议,支持我市与韩国昌原市建立友好关系,扩大国际人文交流、经贸合作。围绕经济平稳运行,调研督查金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跟踪监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增强经济发展韧性。 聚焦公共财政运行。看好政府“钱袋子”,深化计划预算、决算报告及相关调整方案的依法审查批准工作,强化全口径预决算闭环式审查监督。开展“1+9”高质量发展政策兑现专项督查,持续开展民生实事项目财政资金使用、产业基金使用绩效监督,督促提高政策资金使用时效,推动助企惠民政策及时兑现,推进人大预算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关注国有资产绩效,专项审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实现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监督全覆盖。依法审查批准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有效防范和控制政府性债务风险。 聚焦城乡协调发展。密切关注大城市建设,组织开展镜湖新区规划建设、古城保护利用情况专题督查,推进新城古城联动发展;全力支持越城区和上虞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变更,推动滨海新区发展。围绕高铁、高架、高速、地铁建设推进,视察高水平交通强市建设情况,助推“融杭联甬接沪”。坚持“三农”优先,组织审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市级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情况,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专题视察,组织低收入农户奔小康、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小水电清理整改等调研督查,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聚焦民生事业改善。深化和规范生态环境报告制度,上下联动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推动绿色发展。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助推城市文化体系重塑,增强城市“软实力”。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专题审议全市养老服务、疫情防控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公用事业建设发展情况,监督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职业教育、公益慈善等工作,就食品安全、电梯安全、学前教育发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等开展调研视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聚焦市域现代化治理。着眼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审议,听取审议“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专项报告,助力打造“越满意”政务服务品牌。着眼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施“七五”普法终期督查,组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专项监督;组织开展法院破解执行难工作情况专题询问,专题审议督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着手探索“两官”评议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增强法律监督工作质效。着眼基层社会治理,听取和审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情况,调研督查村社换届工作。做好常委会领导信访包案化解工作,优化人大信访工作机制,受理处置群众来信来访301批次。 三、坚持依法决定、规范任免,强化制度供给和人事保障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确保党的主张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 依法科学决定重大事项。深入贯彻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围绕改革发展、社会民生,严格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回应代表和群众关切,作出《关于高质量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决定》,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作出《关于加强和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增强诉前检察建议和调查核实措施刚性,优化公益诉讼社会环境。 抓实抓好重大事项决定贯彻落实。切实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专题视察、专项督查和组织审议工作情况等形式,密切跟踪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等决定贯彻情况,确保有关决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加强和规范人事任免各环节工作,严格落实任前审查、法律考试、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规定,确保党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8人次。 四、坚持服务代表、依靠代表,保障代表依法有效履行职责 推进代表工作机制创新,支持代表发挥主体作用。 强化联系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常委会密切联系代表联系群众的要求,精心设计载体,优化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促进代表联系联络。上下联动开展“局长·代表面对面”主题活动,“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300多人次、各级代表900多人次参与,协调解决问题371个。组织开展 “建功‘十三五’共谋‘十四五’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参与代表1900多人次,提出意见建议463条。深入实施代表“四个一”工作举措,走访代表112人次,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84人次,参加常委会活动172人次,参与公共治理活动267人次。 强化履职保障机制。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市人大代表工作 更好服务“重要窗口”建设的实施意见》,优化代表履职管理。推进代表联络平台创新,筹建代表联络总站,拓展代表联络站功能,加强代表服务保障。落实代表述职制度,组织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指导县乡人大做好代表述职工作。 强化建议办理机制。提升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质量,全流程督办代表建议,切实强化对口督办、重点督办、跟踪督办,专题听取和审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制定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细则,严格督办考核。代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及闭会期间提出的202件建议,均得到及时研究处理和答复,代表对办理和落实情况总体表示肯定。 五、坚持增强合力、增进活力,提高履职服务保障能力 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代表满意、人民满意的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 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常委会党组带头学、机关党组深入学、人大系统广泛学,努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化“每季一法”学习,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学法讲座和培训4次,着力提升法治思维和履职能力;实施机关干部教育管理和绩效考评,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加快“智慧人大”建设,努力提升智治水平。 着力加强联系指导。密切与基层人大的联系,加强与基层人大在监督工作、执法检查、代表主题活动等方面的上下联动,形成人大工作整体合力。召开街道人大工作推进会,规范和提升街道人大工作。制定关于加强开发区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探索加强开发区人大工作。 着力加强宣传交流。加强人大工作宣传,专题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精心打造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市级主流媒体“人大在线”、人大频道等宣传品牌,拓展宣传阵地,创新宣传形式,讲好人大故事,展现人大作为。加强与对口联系合作地区人大的交流交往,积极参与长三角人大协作,与上海浦东新区人大建立项目合作、干部培训、代表履职等合作机制,为“融杭联甬接沪”发挥人大作用。
各位代表,常委会一年来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积极配合的结果,也是市政协、全市各级人大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也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需要加强,立法工作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监督推动问题解决的力度需要加大,监督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需要强化,代表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常委会和机关干部创新能力需要增强,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我们将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
各位代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发展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启之年。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八届九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依法全面有效履行职责,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积极为民履职尽责,奋力助推“十四五”发展良好开局,为建设“重要窗口”、展示“绍兴风景”、实现“四个率先”,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市域发展之路贡献更多人大智慧和人大力量,以优异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新的一年里,我们要深刻认识新矛盾新挑战,全面把握新征程新要求,牢固树立“没有走在前列也是一种风险”的理念,强化“窗口”担当,增强“率先”意识,积极开拓创新,全力推动人大工作开新局、谱新篇。 坚定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重大事项向市委报告制度,坚定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 担当有为助力“四个率先”。围绕“加快走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市域先行之路”,积极探索人大制度在绍兴的新实践,努力在服务“四个率先”中展示人大担当。 精准高效服务改革发展。不折不扣执行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在“重要窗口”中展示绍兴风景,围绕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当节点,围绕“十四五”发展良好开局,积极打好履职“组合拳”,以高效能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用心用情联系代表群众。进一步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关注民生福祉改善,努力汇聚建设“重要窗口”的智慧和力量。 积极主动推进工作创新。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解决难题、完善机制、促进发展,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围绕新一年目标要求,常委会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坚守初心使命,高水平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立法引领,提高立法质量和效能;拓展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实效;推进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常态化。调研指导和推进县乡人大依法换届,审慎稳妥推进开发区人大工作,支持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加强常委会、专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干事能力、业务能力、担当能力,提高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履职水平。 二、服务发展大局,切实强化监督支持和法治保障。围绕率先走出智造强市之路、高效循环之路、人民城市发展之路、整体智治之路,抓住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融杭联甬接沪”、市域治理现代化、民生福祉改善等关键问题和重点议题,精心编制监督计划,综合运用专题询问、跟踪督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等手段,加强对数字经济发展、科技创新驱动、“三大文化带”建设、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最佳营商环境营造以及综合保税区等三大经济开放平台建设、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等方面工作的支持,打好监督组合拳,作好人大决议决定,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立法计划,完成“绍兴黄酒保护和发展”立法项目,实施《绍兴市居家与社区养老服务条例》《绍兴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修订《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推进法规实施跟踪监督常态化,开展古城保护利用、古香榧群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法规的执法检查,为“十四五”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法治保障。 三、回应民生关切,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始终与人民心连心,更好接地气、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智。关注民生事业发展,围绕职业教育发展、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社会保险基金运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残疾人家庭助困等开展专项监督,组织粮食安全保障和种子工作专题审议;持续跟踪养老服务发展,组织开展专题询问。紧盯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推进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开展动态监督。关注乡村振兴和生态宜居环境改善,持续完善和规范生态环境报告制度,就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开展专项督查。关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创造性发展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乡镇(街道)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专项工作报告,推动基层监察工作更好融入基层治理;组织审议法治政府建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最多跑一地”改革等工作,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宗教活动场所标准化管理、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等专项督查,作出“八五”普法决议,助推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 四、提升服务质效,激励和保障人大代表履职有为。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进一步深化代表工作“四个一”举措,常态化开展“局长·代表面对面”主题活动。加快全市代表联络总站建设,规范提升乡镇街道代表联络站和网上代表联络站建设,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代表进联络站活动。完善代表建议提交程序,提高代表建议质量;落实代表建议办理“一把手”责任制,强化全流程督办机制,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制订出台人大代表中心组活动指导意见,精心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加强履职服务保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代表履职水平。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完善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机制,激发广大代表引领全市人民投身“加快走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市域先行之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各位代表,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让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绍兴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砥砺前行,为“十四五”良好开局不懈努力,为建设“重要窗口”、展示“绍兴风景”、实现“四个率先”作出应有贡献,以人大履职高分献礼党的百年华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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