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开展垂管部门监督延伸人大监督触角
发布日期:2023-06-19 浏览次数: 字号:[ ]

垂直管理部门和市委管理的政府部门是地方重要的行政执法、经济管理、社会服务部门,虽然承担着行政职能,但受限于体制机制,对这些部门的监督往往存在着“上级监督远、本级监督弱、地方监督难”的问题。对此,嵊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拓展监督范畴。2023年5月,常委会首次听取垂直管理部门和市委管理的政府部门工作报告,真正实现人大对政府监督的全覆盖。

找准抓手,明确“督什么”。省委《关于高水平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提出支持人大对归口党委职能部门领导或管理的政府部门开展监督。市十五届、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已经开展了民宗工作专项监督、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传播工作视察、《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等。在此基础上,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统筹考虑监督主体、监督形式、监督内容,认真梳理市域内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和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并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以常委会书面听取汇报的形式对这17个部门的依法履职情况开展监督。

把握原则,探索“怎么督”。秉持着“有序有度有力”的监督原则,嵊州市人大常委会多措并举推进监督走深走实。一是合理规划时间节点,按照节点有序推进方案制定、调查研究、报告撰写、报告听取等各个环节,环环相扣提升监督效率。二是全面监督履职情况,紧扣法治内核,对部门贯彻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等依法履职情况开展全方位监督。三是充分发挥工委力量,根据对口联系情况,将17个部门分为5组,由对口工委牵头开展调查研究,从专业角度对各部门依法履职情况报告做好审核把关。

点面结合,确保“有效督”。今年以书面报告为主,并选取了供电局、税务局作口头报告。在了解掌握面上情况的基础上,以主任会议的形式听取民侨工作汇报,既是对往届民宗工作监督意见落实情况的“回头看”,也是对民宗局和侨办工作的一次专项监督。之后每年将重点选取几个部门听取报告并开展审议,做到一届任期内全覆盖。通过书面报告、口头汇报、专项监督、专题审议,层层递进,不断拓展监督深度,提升监督质效。



来源:嵊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