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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要求:助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标志性成果
  • 发布日期: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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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7次主任会议,听取关于《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助推《条例》更高质量落实落细,进一步强化《条例》指导引领作用,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绍兴、平安绍兴,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标志性成果注入新动能,为“五创四进”谱写新时代胆剑篇作出新贡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邵全卯、余利明、傅陆平、金辉、朱建和、袁立江,秘书长闾小锋参加。

    《条例》把“枫桥经验”这一基层治理经验上升为普遍的法制规则,转化为社会治理中具有普遍意义的法治模式。自2022年1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已成为传承“枫桥经验”、弘扬法治、宣传绍兴的一张金名片,也是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制度性成果。会议认为,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进一步丰富了“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总结提炼出一批具有时代性、引领性和指导性的新理念、新理论、新经验,有力提高了我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水平,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会议要求,要增强宣传贯彻《条例》的原动力,把《条例》的贯彻实施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绍兴重要指示精神,与省、市新春第一会部署要求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推动“枫桥经验”传承发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断提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能力。要提升依法治理的联动力,把《条例》融入到正在谋划制定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五年规划当中,将法条内容转化为系统的、具体的实践举措,确保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激发基层治理的创造力,深刻理解和把握“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阵地建设和基层治理资源保障,筑牢基层善治根基,推动“枫桥经验”永葆生机活力。要厚植传统文化软实力,以《条例》贯彻实施为契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形成崇德向善向上的浓厚氛围,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大局注入源源不绝的强大精神动力。

    会议还研究了《全市水资源保障能力建设情况视察方案》、市人大常委会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和3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来源:绍兴日报记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