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绍兴市与保加利亚加布罗沃市、菲律宾马尼拉市、哥伦比亚伊皮亚莱斯市建立友好交流关系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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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8日 绍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徐丽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绍兴市与保加利亚加布罗沃市、菲律宾马尼拉市、哥伦比亚伊皮亚莱斯市建立友好交流关系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绍兴市与这三个国外城市建立友好交流关系,有利于促进我市和各相关城市在经济、贸易、教育、文化、旅游和科技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有利于以高水平对外开放助推高质量发展。会议决定同意绍兴市与保加利亚加布罗沃市、菲律宾马尼拉市、哥伦比亚伊皮亚莱斯市建立友好交流关系。 来源:绍兴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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