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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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了市政府提交的《关于2023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会议认为,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报告内容丰富详实,体例结构不断优化,全面反映了报告期内全市四大类国有资产情况,重点反映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并对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审议意见逐条进行了反馈。会议认为,2023年以来,市政府持续推进国企改革,国资国企服务全市大局取得新成效;致力于国有金融企业创新发展,不断激发实体经济新活力;有效摸清存量资产家底,探索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利用新路径;引入数字化手段,为统筹谋划全市“一张图”自然资源治理格局提供新动能。同时,国有资产管理中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主要是:国有企业主责主业定位不够清晰,国有经济布局结构需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运营效率需进一步提高;金融资本监管与金融业务监管缺乏有效衔接,财金协同有待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仍有提升空间,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未能充分应用于资产管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化核算尚处于探索阶段,无法全面客观反映自然资源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由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改革攻坚,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 国有企业要聚焦主责主业和功能定位,深入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进一步压缩管理层级,优化布局结构,推动国有资本投资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集聚,推进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着力培育主业突出、产业领先的实体企业,加速降本增效和新旧动能转换。持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和市场化运营机制,因“企”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强化风险防控和协同监督,突出抓好债务风险监测,严控国企重点领域风险,进一步健全风险预警和及时报告机制,坚决防范系统性风险。 二、强化盘活利用,推动行政事业性国资高效运转使用 利用全国首单水利设施公募REITs项目获批为契机,梳理摸排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不动产、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权等存量资产,加大对闲置资产、债务形成资产等的监管力度,积极探索盘活方式和路径,发挥资产证券化市场功能,有效破解重大项目融资难题,促进提升基础设施等资产运营管理效率。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的监督,进一步明确资产管理权限、流程及标准,推动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一体融合、双向约束。 三、深化财金协同,推动金融国资高水平服务实体 财政部门要加强与金融行业主管部门协作协同,推动金融资本监管与金融业务监管贯通衔接,聚焦重点领域统筹监管,用好综合考核指挥棒,发挥监督评价指标体系作用,促使国有金融企业更好回归本源、扎根主业。加强对政策性融资担保企业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在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上的重要作用。 四、夯实评估基础,推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高价值转化利用 深化”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功能迭代,加大自然资源数据归集治理力度,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效率。深化自然资源资产摸底清查,做实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利用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和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建立工作初步成果,进一步夯实我市全面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基础,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资源支撑。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在三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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