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全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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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在金融领域的重要支撑作用,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金融资本,全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实现量的稳步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 一、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基础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国有控股及参股金融企业资产总额5380.99亿元,负债总额4823.4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57.52亿元,金融企业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242.51亿元。 市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额2824.24亿元,负债总额2532.52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91.71亿元,金融企业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188.48亿元。 从行业分布看,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国有资本分别占92.60%、43.80%;金融管理类企业资产总额、国有资本分别占6.80%、45.00%;担保类企业资产总额、国有资本分别占0.60%、11.20%。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全面加强金融企业党的建设。坚持党建统领,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顾大局。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以高质量金融服务支撑三个“一号工程”、“十项重大工程”高效推进。二是持续擦亮金融党建品牌。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金融国企新风尚”培育行动,把党建品牌效应转化为发展优势。三是严抓清廉金融国企建设。持续抓好金融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财务预决算管理,严格按规定落实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 (二)全力推进金融企业深化改革。顺应金融改革发展新要求,增强国有金融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一是规范履行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财政部门依法履行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出资人职责向县级延伸,理顺金融企业层级关系和级次管理。二是发挥金融资本集聚性功能。高标准运作产业基金,构建完善以市级产业基金为核心、子基金为支撑的基金集群矩阵。三是推进金融资本结构性调整。坚持金融人民性,加大对创业担保、共同富裕、民生实事等领域资本布局,有效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等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全域提升金融企业管理水平。实施国有金融企业分类考核,细化功能定位和行业类别,提高经营管理的精准性、有效性。一是“差异化”搭建制度框架。不断完善市级国有金融企业全口径管理制度的四梁八柱,鼓励各区、县(市)根据区域特色进行“差异化”管理。二是“个性化”做好主业引领。“一企一策”引领企业发展,以金融企业综合考核为抓手,引导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在市场化经营上给予更多的自主权。三是“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修订完善市级国有金融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细化核准、批准、备案事项内容。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为抓手,对偏离主责主业、功能定位不清、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协调改进。 (四)全面发挥财政金融协同作用。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同联动,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经济发展。一是财政政策性支持再创新规模。综合运用财政贴息、奖补、保险等政策工具,出台金融支持高质量发展政策。二是金融原创性供给再上新台阶。加快科技金融产品研发,推出“专精特新研发贷”。丰富融资担保品种,用好“汇率避险保”“出口数据保”等产品,为外贸主体节约成本。三是金融数字化转型开创新局面。推进数字金融规范有序发展,绍兴市担保公司承担“数智浙担”全省试点开发任务,打造“无感”担保服务体系;绍兴银行深化应用“绍兴科技金融平台”,探索创新科技信贷管理。 (五)全程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坚持管资本和管风险并举,坚守“底线”、守住“红线”、筑牢“防线”。一是加强金融财会监督。贯彻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金融企业行业管理、财务核算、成本控制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金融监管联动。与市审计局、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绍兴金融监管分局等多部门联动,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做到风险“早识别、早报告、早处置”。三是加强核心指标管控。坚持将核心指标嵌入到监督管理全过程,并将监督评价指标应用到全市国有金融企业年度综合考核中,构建起“责、权、利”相统一的现代企业制度。 三、下步工作 坚持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在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下,持续抓好“5+2”重点工作,优化举措、补齐短板、加快发展,为谱写新时代胆剑篇、勇闯现代化新路子贡献更大力量。 (一)锚定首要任务,答好经济高质量发展思考题。一是持续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夯实金融资本基础,保持资本可持续性增长。引导金融企业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迭代升级,提升金融供给质效,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快金融业务拓展,发展商业保理业务,逐步探索不良资产收购处置新模式。持续扩大融资租赁、私募基金市场化比重,拓宽营利渠道,壮大营收规模。三是发挥担保一体化体制机制优势,加强市对县担保业务指导,探索“一县一特色”担保品牌,实现应担尽担,持续扩大在乡村振兴助推共同富裕、服务科技培育新质生产力中的担保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底线思维,构建综合性金融监管新格局。一是按新时代金融监管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对国有金融企业实施穿透式监管。理顺金融企业级次股权关系,做到应管尽管。完善国有金融企业管理制度,及时查漏补缺。二是通过建立健全会商研判、监测预警、追责问责等工作机制,发挥协同作用,守住风险底线,着力提升合规经营意识、发展经营能力和业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统筹监管,从资本充足率、担保代偿率等方面提出监管要求,加强早期纠正,促使国有金融企业更好回归本源、扎根主业。 (三)财金协同赋能,勇闯现代化市域实践新路子。一是围绕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坚持“财金并举”,构建一体、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二是围绕“打造一流科创金融服务体系”目标,推进投、贷、保等跨领域的协同联动,持续加强中长期资金需求的有效供给,加快科技创新和绿色低碳发展,助力经济转型升级。三是支持金融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改进授信审批和风险管理。围绕“数据”“场景”两大方向,有效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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