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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下管镇人大:以监督之笔绘生态画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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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上虞区下管镇人大坚定不移践行“两山”理论,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描绘生态文明建设大美画卷,持续擦亮下管镇这颗“虞南明珠”。下管镇芦山村的映山红就以其独特的美丽吸引了长三角无数游客前来观赏。 一是创新落实生态文明报告制度。下管镇人大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自2024年全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试点以来,将听取镇政府向大会报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作为大会议程之一,涵盖生态环境、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等“六个生态”建设情况以及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的进展情况,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审议。 二是切实畅通民情民意收集渠道。以“有牙监督”守护生态“绿线”,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利用人大代表日常联系、代表督查小组月督查、人大主席团听取评议等一系列监督工作机制,扎实助推镇政府生态文明建设。2024年专题组织垃圾分类、河道环境治理、废旧物资回收点整治、秸秆焚烧等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视察监督,收集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建议22条,督促问题整改12个,成功助推省低碳试点乡镇创建,空气质量长期保持全区前列。 三是全力凝聚绿色发展强大合力。组织人大代表与区资规局、区法院及检察院就虞南片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进行深入探讨、建言献策,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路径。开展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意见征询会,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强化法律监督,与区法院、检察院合作成立绍兴市唯一的“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中加强法律护航。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依托“醉美下管”公众号,开展低碳文化课程培训和“研学游”活动,传递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理念,普及提高村民的生态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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