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立江带队赴嵊州市开展《绍兴市古桥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专题听取嵊州市有关部门单位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级有关部门,嵊州市人大常委会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座谈会上,有关部门、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围绕《条例(草案)》中关于古桥界定、部门职责、分级保护、整体保护、工程监管、罚则条款等关键内容,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修改建议。 袁立江指出,绍兴素有“万桥之乡”“古桥博物馆”之称,民间也有“无桥不成市、无桥不成路、无桥不成村”的说法。绍兴古桥被誉为“漂在水上的史书”,既见证了越地两千余年水利与城建智慧,也是江南水乡生活美学的实体载体。制定《绍兴市古桥保护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及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绍兴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助力绍兴经济文化发展,促进产城人文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彰显绍兴水乡、桥乡独特文化魅力的内在要求;也是运用法治方式赓续历史文脉、守护城市“乡愁”的使命担当。嵊州市有山有水,风光秀丽,人文荟萃,水网密布、古桥众多,是浙东唐诗之路的精华之地,来此开展立法调研意义重大。 袁立江强调,此次调研中嵊州市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提出的意见建议非常宝贵,反映了基层一线的真实情况和实际需求。法工委要认真梳理、逐条研究、充分论证,把合理可行的建议转化为具体的法条内容,使《绍兴市古桥保护条例》更加贴近实际,更具实效。对下一步修改工作,他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充分考虑嵊州古桥的分布特征和所处环境,着眼全市域,进一步优化相关表述,增强条款的适用性和精准性;二要进一步明确和强化职责部门的主体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要在法律法规的内在规则与古桥保护的实际需求之间找准平衡点,处理好原则性和刚性、保护和利用等的关系。四要深化桥文化研究,特别是加强桥文化宣传,切实增强全社会尤其是干部群众的保护意识。 前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调研组还就《绍兴市古桥保护条例(草案)》召开市级相关部门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并赴绍兴市古桥保护学会专题调研。
供稿:董凌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