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人大丨上虞区:深入推进备案审查工作 切实保障宪法贯彻实施
发布日期:2025-12-05 浏览次数: 字号:[ ]

今年以来,上虞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人大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持续强化备案审查工作,为法治上虞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截至目前,全区共接收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27件,其中一件案例成功入选省级经典案例选编,上虞区荣获2024年度法治浙江建设优秀单位称号。


坚持“有件必备”  夯实工作基础



上虞区人大常委会主动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联系,明确报备标准,强化业务指导。对符合要求的文件及时审查,对报备不规范的予以提醒,对迟报、漏报的及时督促纠正。开展《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专题讲座,重点指导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推动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和质量双提升。更新全区备案审查人员权限配置,推行“线上+线下”同步备案等措施,推动全区备案审查工作数字化转型,实现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三个100%。


坚持“有备必审”  提升审查质效


为适应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要求,完善横向协同、纵向贯通审查机制。整合人大各工委专业力量,充分发挥业务工委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中的专业优势,凝聚监督合力。引入法律专家和市、区两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审查,借助外脑提升审查质量。通过多方协作、专家把关,确保每一件规范性文件都经过严格、专业的审查。


坚持“有错必纠”  增强监督刚性

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制定机关整改到位。针对内容与上位法不一致、配套文件内容不符合相关地方性法规要求等情形,督促依法自行纠错;对需解释立法意图的,及时要求作出说明、补充材料。对存在适当性、程序性以及文字方面问题的,提出工作处理建议。

下一步,上虞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完善制度机制,加强能力建设,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其在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法治统一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上虞贡献力量。


供稿: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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