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虞区人大东关街道工委立足法定职责,将监督“探头”精准聚焦于村级工程建设的全链条、各环节,在履职实践中丰富了基层人大监督的内涵,增强了监督的刚性与实效。近两年来,先后全过程监督村级工程36只,合同金额总计4591万元,指出各类问题35个,否决不必要的变更26项,节约集体资金200余万元。
关口前移,严把立项预审“源头关”。主动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村集体计划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决策前端,对项目必要性、可行性、效益预期及资金预算的合理性进行初步审查论证,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从源头上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确保项目立项科学民主、符合民意。
规范程序,盯紧招标投标“阳光关”。监督指导街道相关办线及村经合社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确保程序合法、公平竞争。牵头联审项目的招标文件、公告文稿、开标评标、台账资料等关键节点,严防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等行为,确保每一项招标投标活动均在阳光下规范运作。
动态跟踪,筑牢变更控制“约束关”。监督指导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集体研究涉及工程量、造价等重大变更和街道业务办线的审核备案。坚持定期听汇报、不定期督现场,重点关注变更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规范,有效遏制随意变更和“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乱象。
常态巡查,夯实质量进度“责任关”。组建具有专业背景或实践经验的代表专项监督小组,常态化明察暗访施工一线的建材质量、施工工艺、安全措施、工程进度。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于项目实施单位和街道分管办线,督促其限期整改,确保工程按图施工、保质保量推进。
严格标准,守住竣工验收“终端关”。邀请代表专项监督小组对照设计图纸和合同条款,参与竣工验收全过程,仔细核查工程完成情况、质量达标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确保项目达到设计效果和使用要求,使民生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供稿: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