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人大 | 上虞区:探索“融督联动”新机制 推动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
发布日期:2026-02-26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年来,上虞区人大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四督联动”部署要求,立足基层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系统构建“融督联动”工作机制,推动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持续深化镇村层面监督贯通协同的制度探索与实践创新,不断提升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构建三级监督体系  补齐基层监督短板



针对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各类监督力量分散、监督实效不强等突出问题,上虞区人大推动建立“镇级统筹、片区联动、村级落地”的三级监督体系,推动监督力量横向协同、纵向贯通。在镇级层面,成立由镇纪委书记与人大主席担任双组长的“融督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各方力量,组建专业化监督成员库;在片区层面,将镇、村、社区合理划分为若干监督片区,推动村级监督与网格化管理深度融合;在村级层面,设立集“村监察工作联络站”与“人大代表联络分站”功能于一体的“清风驿站”,推动监督阵地从“物理整合”迈向“功能融合”。



打造协同工作闭环  提升基层监督效能




围绕“会商定题、融合监督、联动评价”三个关键环节,打造完整闭环机制,确保监督发现问题真整改、见实效。各镇、片区分别按季度、月度召开会商会议,精准研判监督重点,动态制定监督方案,明确镇级和片区级监督事项清单。建立健全“重点工作即刻下派、重点问题即刻上报”机制,压实监督责任链条。同时,以流程图方式规范监督事项来源、监督主体、操作流程等关键环节,推动信息共享、监督联动、成果共享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完善评价机制,由纪委、监察办、人大机构对监督事项完成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群众满意度进行综合评分,将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有效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深化“融督联动”实践  展现基层治理新貌




在监督实践中,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监督小组及时督促职能办线现场整改、中止验收结算、依合同追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一贯到底。在处理群众来访问题时,人大代表深入一线收集民情民意,纪检监察干部同步跟进,排查背后是否存在干部失职或利益输送等问题,综合运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提升调解工作的公信力和实效性。今年以来,全区各乡镇街道“清风驿站”累计接待群众来访208批次,民生领域信访投诉量同比下降约25%,基层治理效能持续释放。


供稿:赵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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