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豪代理绍兴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6-08-03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6年7月31日  绍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绍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陈豪代理绍兴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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