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代表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6-01-27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相关规定,2026年绍兴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


1.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考察绍兴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代表履职学习的“第一议题”,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代表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2.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代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重大活动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引导代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中心工作,开展“双岗建功”等主题活动,引导代表积极投身“十五五”规划实施,确保代表工作与全市中心工作同向发力。


二、代表依法出席人民代表大会等会议


4.市人大代表按照当地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开展会前集中视察活动,研读大会有关材料,提出代表议案建议。按时出席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参加选举和表决,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

5.参加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绍兴代表团代表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组织下,开展会前集中视察,做好建议征集、起草工作,并在会议期间及时提交议案建议,按要求参加会议期间各种活动。

6.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在绍代表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组织下,开展代表建议征集、起草工作。代表在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积极宣讲、带头贯彻大会精神。


三、深化和拓展“两个联系”


7.健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的制度机制。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常委会重点任务,结合年度立法项目、监督议题等,通过座谈、走访、邀请代表参加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同代表的经常性联系。代表应加强与所在地区选民的联系,及时听取、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

8.代表在闭会期间,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组成代表小组,并充分发挥代表小组作用,积极参与立法、监督等工作。

9.推进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机制。邀请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基层群众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或通过代表联络站视频旁听常委会会议,组织群众座谈,收集和汇总有关常委会会议议题的情况、问题和建议。坚持常委会主要领导与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座谈会制度,自觉接受代表监督,依靠代表做好常委会各项工作。


四、组织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


10.围绕“十五五”规划实施建言献策。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组织代表深入了解情况,认真分析问题,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11.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代表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和代表身份“双岗建功”,积极参加代表主题活动、进代表联络站(室)开展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参加“局长·代表面对面”活动。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引导代表从政策上、法律上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12.组织好市人大代表集中活动和集中视察。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重点,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一年1次以上代表视察活动。

13.贯彻实施好《绍兴市人大代表参与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暂行办法》,做深做实征集、初定、监督等环节工作,不断提升民生实事工作的民意基础、质量效果以及社会知晓度、群众满意度。健全县乡人大闭会期间民生微实事立办机制。从线索收集、快速确定、交办实施到监督评议等方面入手,推动形成民生微实事高效落地的闭环工作机制,确保民生关切得到精准回应。

14.组织和服务保障省人大绍兴市代表团代表专题调研等活动。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将调研情况向省人大书面报告。组织开展一年2次以上代表小组活动,做好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调研视察等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15.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在办理代表建议以及邀请代表参加本部门、本系统考察、座谈、调研等工作中加强同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组织代表参加每季度1次的电视问政活动,及时处理参加相关活动的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向代表反馈。


五、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效


16.完善代表议案建议提出机制,加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学习培训,密切与代表之间的沟通联系,采取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质量。依托代表主题活动、进代表联络站、代表小组视察调研等载体,会同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指导、引导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围绕中心大局提出高质量的建议。

17.推动建议办理工作高质量。制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程,完善代表议案提出、审议、处理流程和工作机制,明确办理工作责任要求、规范建议办理工作流程、方式,进一步推动承办单位建立健全代表建议答复承诺事项跟踪落实工作机制,推动建议办理取得扎实成效。

18.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坚持和完善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专委会专项督办、代表工作部门统筹督办工作机制。通过代表视察、座谈等方式全过程开展督办,努力提高建议办理实效。 


六、依法依规圆满完成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19.认真学习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并根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绍兴实际,制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明确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及时成立县乡两级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切实加强换届选举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

20.加强业务工作培训。举行全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会,对各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进行一次全面的业务培训。

21.加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联系一个区、县(市),指导督查当地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各地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规范、风清气正。

22.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和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相统一,全面落实选举任免有关工作制度。


七、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及履职监督管理


23.做好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围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重大任务、重点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结合代表履职需要,有针对性地举办1期市九届人大代表助力产城人文融合发展培训班,加强代表履职经验交流。

24.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增强代表依法依规履职意识。推动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做好代表履职登记工作,加强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统筹指导各选举单位做好市人大代表年度述职工作。

25.加强同有关部门和代表原选举单位的联系,依法做好省、市人大代表辞职、补选和资格审查有关工作。 

26.加强代表活动经费管理。注重资金日常有效监管,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研究细化有关制度规定,切实管好、用好代表活动经费。

27.组织开展代表履职分享会,全面展现各级代表参与主题活动,发挥有效服务中心大局作用的风采。

28.加强代表履职宣传工作。组织大会期间“代表通道”集中采访代表活动,支持媒体宣传各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发挥代表作用的典型事例,总结推广代表工作好经验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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