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防洪排涝、固堤扩排工作情况的调查 | ||||||||
| ||||||||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今年7月份以来,我们在市人大常委会徐挺富副主任的带领下,对我市的水利防洪排涝、固堤扩排工作进行了调研,深入上虞区下管溪、上浦镇小舜江堤防、嵊州市范洋江排涝站、浦口经济开发区堤防、柯桥区防洪排涝河道整治一期工程、钱塘江标准海塘、滨海排涝闸等地进行实地踏看,听取了上虞区、嵊州市、柯桥区有关防洪排涝、固堤扩排工作的情况汇报,并与有关区、县(市)人大农经工委、发改局、水利局、国土局、财政局、镇村基层干部和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8月初,我们又陪同省人大农委检查组,对新昌县、上虞区的防洪排涝工作进行了跟踪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从调研的情况看,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防洪排涝、固堤扩排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了强库、固堤、扩排、整治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建立和完善了防汛应急非工程措施体系,全市防汛排涝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为保障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坚实的保障。特别是201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重大战略部署,以“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为抓手,抢抓机遇,狠抓落实,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得到了有力推进。“十二五”期间,全市水利投入大幅增长,年均增长20%以上,2011年完成水利建设投资21.2亿元,2012年完成32.5亿元,2013年完成39.8亿元,2014年完成47.5亿元,2015年全市计划完成水利投资48亿元,其中,上半年已完成各类水利建设投资30.5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3.7%。 (一)水利规划体系日趋完善。始终坚持以规划为引领,近年来先后完成了《曹娥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报批稿)、《绍兴市中心城市河湖体系规划》、《曹娥江流域防洪规划》、《绍兴市水利现代化规划》等一批重点水利规划。加强基础研究,深化了北排钱塘江、东入曹娥江等专题研究。开展防洪排涝风险分析,结合城区排涝现状,以及“菲特”等台风影响期间受淹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编制完成了绍虞平原洪水风险图。当前正根据城市排涝需要,开展《绍兴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科学调整城市排涝建设标准。同时,各区、县(市)也加强了城乡防洪排涝规划的编制工作,上虞区已完成东关片排涝、六湖综合治理等规划编制,嵊州市先后编制了《嵊州市城市防洪排涝规划》等12只水利专项规划,柯桥、诸暨、新昌等地开展了西小江、左于江、五泄江等中小流域综合规划的编制工作。按照规划要求,近年来全市已建成了一大批防洪排涝骨干工程,在防御梅雨、2013年“菲特”强台风及今年“灿鸿”超强台风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基本实现了“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工作目标。 (二)防洪排涝格局初步形成。我市现有水库555座,总库容12.78亿立方米,其中大中型水库17座,控制流域面积2231.5平方公里,防洪库容3.26亿立方米。1万-10万方山塘2783座,总库容0.73亿方。流量大于1立方米的水闸727座,其中有大型水闸4座。现有海塘210公里、江河堤防640公里。目前,全市县级以上城市主城区防洪已基本达标,建成标准江堤340公里、一线标准海塘270.2公里,主要流域防洪体系和沿海防台御潮的生命线基本形成。两江干流防洪能力达到10-20年一遇洪水标准,新昌、嵊州、诸暨城区基本达到50年一遇洪水标准,上虞城区达到百年一遇洪水标准,柯桥海涂已形成高标准封闭圈。通过历年的建设,我市已初步形成了“上蓄、中疏、下排”的流域防洪体系格局。 (三)重点工程建设着力推进。2015年,全市在建的“强库”、“固堤”、“扩排”等防洪排涝重大水利工程有16项,截止6月底,已完成水利建设投资19.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9.2%,工程总体进展良好,为做好今年防汛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1.“强库工程”建设方面。通过新建一批防洪水库和继续开展水库除险加固,进一步提高流域和城市防洪能力。新昌钦寸水库工程输水隧洞已累计掘进31036米,大坝填筑至88米高程,完成投资6.8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8%。诸暨永宁水库主体大坝一期浇筑至45米高程,二期浇筑至39米高程。1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有4座主体工程完工;120座山塘整治已完工72座。安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进场施工。 2.“固堤工程”建设方面。通过加固加高河流堤防和海塘,进一步提升干流和沿海防御能力。全市计划完成30公里“固堤”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15.51公里,占年度工作任务的51.7%。全面推进曹娥江标准江堤建设,曹娥江治理工程嵊州段堤防加固,已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60%。诸暨高湖滞洪区改造工程已开工,嵊州湛头滞洪区改造工程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3.“扩排工程”建设方面。通过新增、扩大涝水外排口门和泵站,进一步增强沿海平原地区的排洪能力。目前全市在建的重大“扩排”工程5只,计划完成8.1亿元,截至6月底,已累计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64.7%。其中,柯桥区防洪排涝河道整治一期工程滨海闸枢纽工程和姚家埠至滨海排涝闸17.6公里河道治理工程已完工,壶瓶山至马鞍横湖陆段4.7km河道治理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5%,西小江至白马山段15.5公里河道治理工程已完成25%工程量,白马山至瓜渚湖直江口段5.0km河道整治工程正在招投标。虞北平原滨江河—沥北河拓浚整治工程进度过半。浦阳江一期7座电排站建设工程,均已完工。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南片拓浚工程积极推进,其中外官塘、九流渡基本完工,北环河、梅山河三江大河已开工,王家溇河已完成招标工作。袍江片东入曹娥江排涝工程报省发改委已受理,目前正抓紧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4.“清淤工程”建设方面。按照“统一规划、上下联动、轮回疏浚、确保长效”的原则,平原河网清淤已基本实现了常态化管理。从2015年起,计划用3年时间对全市淤积严重的河道实施新一轮全面清淤疏浚,同步推进淤泥固化处理设施设备建设。2015至2016年,着力实施重点河道及“三河”的清淤,至2017年,完成所有淤积严重河道的清淤工作,之后根据河道回淤监测情况,实行长期清淤。2015年全市计划完成河道清淤400万方,至6月底,已累计完成清淤277.87万方,占年度任务的69.5%。 (四)防汛综合能力显著提升。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明确了乡镇、街道和工程管理单位的防汛职责,层层分解落实防汛责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面”的要求,加快推进基层防汛防台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区(县、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的防汛防旱防台组织体系。加强水文监测预报,建立完善气象、国土、水利、交通等多部门的定期会商制度,及时掌握并处置汛情、旱情和洪涝台灾害突发事件。成立应急物资协调小组,构建全市应急物资统一调配机制。组织开展各类防汛技术培训、业务交流和实战演练,加强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与普及,群众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意识不断提高。 二、存在问题 我市防洪排涝、固堤扩排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更高要求看,全市防洪减灾体系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防汛防台能力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防洪保安工作依然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形势依然严峻。 (一)基础设施存在薄弱环节,防洪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曹娥江、浦阳江流域规划的防洪控制性工程尚未全面建成,流域洪水还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如曹娥江重要支流澄潭江上游还没有控制性工程,新昌、嵊州城区尚未形成50年一遇闭合圈。沿钱塘江百年一遇一线标准海塘建设尚未全面完成,绍虞、虞北平原防洪排涝能力依然薄弱。“灿鸿”台汛期间,小舜江下游堤防出现管涌现象,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排涝渠因首尾未贯通,未能发挥汛期排涝功能。浦阳江下游受潮汐及富春江洪水顶托,洪水下泄不畅。部分支流堤防年久失修,大方脚冲刷严重。全市存在不同程度安全隐患的水库仍有156座,占总数的28.2%。需要整治的山塘仍有741座,其中重要山塘314座,分别占总数的26.6%和11.3%。 (二)部分重点项目建设滞后,瓶颈制约有待进一步破解。政策处理、土地指标、项目资金仍是影响重点水利建设进展的主要瓶颈。个别移民户对工程涉及到的拆迁补偿要价过高,坚持不合理诉求,致使部分已列入规划的项目未能按期实施,如新昌县中小河流治理澄潭江沃西大桥至上山泊村段治理工程,其中左岸堤防(Ⅰ、Ⅱ标)由于下衣村原堤防和滩地的政策处理等原因,致使2012年下达的中央资金尚未完成,钦寸水库尚有部分滞留户严重影响工程进展。土地指标缺,尤其是城市排涝、城乡水环境整治等工程,用地指标已成为制约工程建设的最大瓶颈。资金保障难度依然较大,特别是随着“五水共治”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建设资金不足成为制约工程建设的重要因素,如诸暨高湖滞洪区工程因筹措资金不到位,工程没有实质性启动,嵊州市黄泽江综合整治工程采用BT模式,因原中标公司甩项,处于停工状态。 (三)防汛非工程措施相对不足,综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气候系统的复杂性和科技手段的局限性,目前对局地暴雨、山洪、泥石流等灾害还无法做到跟踪监测、精确预报,防汛指挥决策能力离现代化管理水平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科学调度、加强预排预泄、充分发挥已建水利工程防灾减灾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防汛抗灾应急能力建设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地区还存在重点防洪部位缺乏应急通信设施,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操作性不强,群众防灾意识不强等问题。水利工程日常管理需进一步加强,调研中发现部分中型水库未按管理体制改革要求,落实机构、经费和人员。涉河涉堤管理需进一步强化,一些桥梁、砌坎等涉水工程完工后,监管单位没有及时督促落实场地清除,影响河道正常行洪排涝。 三、几点建议 水利防洪排涝、固堤扩排工作是“五水共治”的核心内容,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高度重视。根据调研情况,结合我市的实际,对我市今后一段时期的防洪排涝、固堤扩排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要根据全市防洪排涝体系,加强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要按照山区河流“上蓄、中疏、下泄”,平原河网“南北直排、东西畅排、增加强排”的治理方针,围绕“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水库安全、保障城市安全、保障交通安全”,科学编制和完善防洪排涝规划。城乡各类建设、产业发展布局都要把防洪排涝、城市内涝防治作为前置条件,并确保执行的严肃性。 (二)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要加强城防未达标区段的提档改造,全面完成防洪封闭圈建设。要切实加强对流域已建堤防工程的监测,对未达设计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要加快独流入海、中小河流治理建设,曹娥江、浦阳江“两江”干流及主要支流要按照设防标准,尽快全面建成高标准堤防。要加强流域控制性工程建设,在加快建设钦寸水库的同时,及早启动一批重点水库和强排设施建设。要重视农防堤治理建设,尤其是中心镇、集镇、中心村的堤防要加快实施达标改造。加快推进滞洪区建设,抓紧整合山塘水库,整治加固“屋顶山塘”,下大力消除安全隐患。要深入推进河网整治工作,特别是对已实施整治尚未完工的半拉子行洪排涝工程要加快贯通,确保行洪畅通。 (三)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要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为主的多元化水利投入增长机制,在确保财政资金足额到位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水利投融资体系,要进一步完善水利投融资体系,盘活水利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防洪排涝重点设施建设。要统筹安排、全面盘活存量闲置土地,保证重点防洪排涝项目用地。要加大工程政策处理力度,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要充分利用“扩大内需、经济转型”的有利时机,结合“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制定,抓紧梳理确定一批重点建设项目,争取列入省重点和中央预算内专项安排。要大力实施“人才兴水”战略,特别要加强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培养和使用。 (四)进一步增强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切实完善防洪排涝各项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级防指统一领导下的城市防洪、防汛防台、地质灾害应急组织体系。加强防汛防台系统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洪涝灾害预报能力。要提高应急抢险能力,切实做好防洪排涝人员和物资储备。要建立完善洪涝灾害保险机制,增强社会总体承灾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区域联动、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着力提高基层防灾减灾意识和抗灾自救能力。要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提高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领导,营造全民治水的良好氛围。防洪排涝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必须加强领导,形成共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认真落实好市委明确的“五水共治”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切实把防洪水、排涝水作为“五水共治”的重中之重来抓。水利部门要立足本职、加强协调,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区、县(市)之间,特别是上下游之间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合力攻坚。建议市政府要进一步重视汤浦水库在汛期与当地政府之间的易发矛盾,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调度举措,确保安全、和谐。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社会宣传资源,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为全面贯彻“五水共治”战略决策、推进防洪排涝、固堤扩排工作,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