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嵊新水资源共享的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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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两会期间,嵊州市部分代表关于嵊新水资源共享问题提出过建议,市水利部门作了认真答复。虽然有关市领导专门就包括嵊新水资源共享等工作召开会议,市水利部门也多次赴嵊新两地进行走访,听取意见,并原则赞同调整长诏水库供水功能,以提高城市供水能力,但建议落实工作没有进展。随着嵊新协同发展逐渐深入,供水缺口剧增、水源问题、水权争议等问题急切需要解决。 1.嵊州对长诏水库拥有33%水权。长诏水库工程于1958年动工,1979年建成蓄水,1982年10月通过竣工验收,为新昌、嵊州、上虞三县市按照19%、43%、38%的劳工比例合力兴建。1979年6月28日绍兴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转发长诏水库用水管理会议纪要的通知》(绍行署〔1979〕第32号)和绍市府办(85)96号等文件精神,明确灌溉水量的分配比例:按原设计台汛期灌溉库容7500万方(1986年调整为8060万方),分水比例为新昌县16%、嵊县33%、上虞县51%,长诏水库可年供应嵊州灌溉水量2660万方。 2.长诏水库应向嵊州城南片日水供3万方协议执行没有到位。京新事件后,因新昌企业污染造成嵊州市城南片区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被严重污染。经嵊州市和新昌县协议,2010起长诏水库每天向嵊州市供水3.0万方。但是实际上,该协议从未足额落实。据统计,2010年以来,长诏水库向嵊州日供水量最高时也只有1.2万方,日常只有0.75万方左右,远低于规定供水量,去年夏季7-9月高温干旱期间,日供应量只有60方,甚至有时停止供水,严重影响了嵊州城南片群众的生产生活。 3.嵊州城南片缺水状况日益严重,饮用水需求比灌溉用水更为迫切、更为重要。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嵊州市城南新区饮用水需求量大幅增加,已经远远超出灌溉需求。目前嵊州城市供水水源以单一水源南山水库为主,可供城市饮用水的水量已到达极限,城市用水缺口逐年增大,迫切需要长诏水库水源作为补充,特别是城南片更为迫切。但新昌方以长诏水库功能性质未做调整为由,拒绝将嵊州33%份额的灌溉用水转换为饮用水源。我们认为,饮用水比灌溉水更为重要。从现实情况看,新昌县自己早已将长诏水库利用为饮用水源。据了解,2017年,长诏水库对新昌县的日供水量已经达到13万方,还新建了一个日供3万方的水厂,不但其用水性质已经改变,而且已经大大超出16%的水权利用限度。 二、有关建议 1.落实长诏水库水权。建议绍兴市政府加强协调、督促,执行水库建设协议,落实嵊州市对长诏水库33%水权,并解决长诏水库至嵊州市的引水管线建设问题,满足嵊州城南片老百姓用水需求,保障嵊州用水权益。 2.落实供水承诺。建议绍兴市政府加强协调、督促,切实落实京新事件后嵊新两县市协调会议中新昌方的承诺,确保新昌每天向嵊州市供水3.0万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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