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传承创新 提升非遗工作水平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8-07-11 浏览次数: 字号:[ ]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一个国家、地区和民族珍藏的记忆,是一种历史文脉的传承和延续,它更是人类文明的记忆载体,是蕴藏民族精神的符号基因。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就是守护一个民族的根和魂。古越“非遗”,像璀璨的珍珠般镶嵌在两千年於越文明的历史长河中,我们树立文化自信,提升文化品质的宝贵财富。

一、绍兴市非遗保护传承的现状和成果

历史上勤劳智慧的绍兴人民创造了无数灿烂辉煌的非物质文化,如风土民俗、戏曲音乐、民间艺术、传统技艺等,都让绍兴留下了许多珍贵的文化记忆。

绍兴非遗从资源上说总量大、种类多、分布广,一方面反映了绍兴文化底蕴深厚,另一方面说明保护传承发展任务重。据统计,绍兴入选国家级非遗名录的有绍兴黄酒、大禹祭典、越剧、绍剧、西施传说、草塔抖狮、西路乱弹、越窑青瓷、梁祝传说、嵊州吹打、新昌调腔等24项,省级86项,绍兴市级 346项。

绍兴非遗目前已形成较为完整的非遗保护传承发展体系。绍兴市的非遗保护发展指数位列全省全茅,2016年位列全省第5名,2017年位列第2名(待定)。这个指数包括名录体系、保存保护、传承传播、事业保障、队伍建设、工作创新6个方面的指标,能从整体上反映某个地区非遗保护传承发展情况。绍兴非遗在戏曲曲艺、传统技艺、风土民俗等方面的项目上,通过展览展示、教学和生产性保护、特色小镇建设等方法,使绍兴非遗文化重新走进民众生活,延续了绍兴文脉,打响了文化品牌,助推了产业发展。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近年来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是分不开的。

二、当前非遗保护传承面临的问题

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在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加速推进的当下,非遗保护工作正面临着新的挑战,总体上也存在着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离十九大对文化工作的要求有很大差距。

(一)文化生态环境不容乐观。由于自然、社会环境和人们生活方式的快速变化,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新矛盾的产生,一些非遗项目生存发展困难,找不到与现代生活的结合点,有的习俗失去传承发展空间,有的传统技艺后继乏人,有的传统艺术濒临失传。

(二)系统保护规划滞后。非遗保护工作是一项长久的系统工程,它工程量大、涉及面广,不仅在项目上需要普查整理、深入挖掘,在管理上要分类指导、培育重点,在人才队伍上也要加强培养、发展壮大,而且在保护方式方法上要科学合理、不断创新。但从我市非遗保护工作的现状来看,整个非遗保护工作还缺乏科学、系统、长远、有效的规划,需要完善顶层设计。

(三)保护队伍力量薄弱。非遗项目涵盖文化艺术、生产商贸、宗教信仰、生活习俗等众多领域,由此牵涉到宣传、文化、教育、建设、旅游等部门,因此非遗工作离不开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从我市情况看,政府对部门和社会资源缺少有机整合,合力尚未很好形成,长此下去很难适应新时代非遗工作的需要。

三、对下一步非遗保护传承发展工作的建议

面对非遗自身问题和新时代要求,如何发挥非遗保护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探索建立多样有效的传承机制、传播机制,充分发挥非遗在服务社会、推动发展、教育人民上的积极作用是一个重要课题。我们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这也是新时代做好非遗工作的指南。为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政策保障。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相继颁布,使非遗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出台、从上到下的“十三五”规划都提到要加强非遗产保护与传承等,体现出党和政府对于传统文化保护的决心。在这种大环境下,我建议人大部门要监督检查非遗工作依法落实的情况,督促当地政府落实非遗工作条例的情况,如在机构、队伍、经费、场所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建议强化行政机制主导作用,建立由文化部门主导并协同相关部门,如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旅游局、经信局、宗教部门和高校等建立非遗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非遗工作中的遇到的问题。

(二)强化资金保障。对非遗项目、保护责任单位、传承人、传承基地设立专项资金,设立优秀传承人、优秀传承基地奖励办法,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平台保障。督促各级政府把非遗场馆建设纳入政府文化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如非遗综合馆、项目展示馆、重点传承人工作室等,为各类非遗项目提供交流、展示、演出等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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