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适当提高教师年终奖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8-07-20 浏览次数: 字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今年初下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第二十条、二十一条也明确规定:要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重视下,近年来教师待遇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营造了尊师重教、关爱教师的良好氛围。但对比我市公务员和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我市教师收入与我市公务员和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差距还是很大,尤其是教师年终奖没有实行同步增长。

如2017年我市市直、越城区、柯桥区教师年终奖为28000元。我市直、越城区、柯桥区机关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干部的预发年终奖普通公务员为4-9万(不含年休假、年终一次性奖金和系数),有职务的同志更高。而许多教师的家属在机关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许多教师子女的年收入已经高于他们的父母,而且差距比较大。这个问题在教师中议论较多,有些人言辞也有点激烈。

另据调查,周边萧山区2017年教师年终奖情况为:员级39156元,助级41052元,中级47004元,副高52464元,正高59508元。绍兴市范围内各县市区2017年教师年终奖情况也高低不一:市属、越城区、柯桥区28000元;上虞区预发30000元(其中每月1000元,年终18000元),2016年为34000元;嵊州31500元;新昌义教段53800元,非义教段63000元(其中预发21000元),比2016年增加:义教段22000元,非义教段25000元。诸暨义教段25000元,非义教段45000元。

为依法保障教师的收入待遇,建议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关注教师待遇,由人社牵头,财政配合做好全市教师年终奖调研、测算工作,核定教师年终奖要统筹考虑同城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并建立健全长效联动机制,逐步缩小与机关公务员、其他事业单位人员之间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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