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信访考核机制的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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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公民的权利,是作为公民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与国家机关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各级党政机关在认真倾听群众诉求,了解民意,化解矛盾,排解纠纷,理顺情绪,解决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种途径。特别地方政府是为了更好的解决信访问题,也动了不少脑筋,比如信访积案化解考核,一对一的了解诉求,在尽可能解决的基础上给予更多的关心与政策导向上的一些倾斜。通过信访积案化解考核制度,基层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化解了一大批信访积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但是在总结现有的信访事件中,事与愿违的事件层出不穷,有些信访诉求是否具有合理合法,是否有解决的现实性,有些甚至已经到了胡搅蛮缠,无理取闹,不达目的事不罢休,极端的上访、缠访,确实给党政机关带来了一些麻烦,给社会也制造了一些不稳定,不和谐的音符。 一、信访积案化解考核工作的现状 1、有些超级上访户,越级上访户,各镇、村、街道为了完成积案化解考核,想尽一切办法去满足这些胡搅蛮缠的信访户。这些信访户就往往是占一些制度上空子,在信访过程中尝到了甜头,看到了其中的经济利益,把信访当作发家致富、浑水摸鱼的灰色产业,并以此为自己炫耀的资本,大谈自己的信访成功心得,严重影响了公平、正义、和谐的社会环境。 2、在解决类似信访如拆迁征地、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中,面对个别难解决的信访户,各镇、村、街道也会为完成积案化解考核,千方百计去满足个别人的不合理诉求,使得原来不是信访户或程度相对较轻的人成为新的信访户。 3、个别信访户,因为掌握了积案化解考核这一制度,对已化解的信访问题利用其他事由重新成为信访户。 二、建议: 1、对基层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考核能否不再以信访积案率挂钩,而是针对不同的信访对象、信访事由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地进行分类考核,切实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2、重视基层基础。健全排查化解网络,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确保矛盾纠纷排查无缝隙、全覆盖;坚持和完善社情分析研判机制,突出抓好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信访问题的预防和处理,推动形成“定期议事、超前排事、预警防事、调度解事”的联动工作格局,将矛盾扼杀在萌芽状态。 3、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组织应急处置能力,乡镇(街道)组建以党政干部为主体、村(居)组建以“两委”班子为主体的应急处置队伍,健全应急工作体系。转变工作作风,尽可能减少矛盾的发生。在实际工作中应尽量把工作做细、做扎实,要坚决杜绝简单、粗暴和马虎浮躁的工作作风,尽可能避免新的矛盾产生。 4、加大打击力度。对一些无理上访、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甚至采取恶意非访和过激行为。对一部分选择在重大会议(节日)期间集中进京越级上访,试图通过制造声势和扩大影响,给政府部门施加压力上访人,依法及时予以处置。 5、关爱信访干部。加强对信访干部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优先落实信访干部的相关政策待遇,真正在生活上关心、情绪上疏导、困难上帮助,实打实关心爱护信访干部,确保信访干部身心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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