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完善小舜江源头上游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8-08-14 浏览次数: 字号:[ ]

汤浦水库作为浙江省第三大水库,总库容2.35亿立方米,日供水能力100多万吨,是绍兴市区及上虞市、绍兴县和慈溪市等300万人口的唯一饮用水源。水库集雨面积460 平方公里,其中小舜江源头水域及其周边1km的区域为水源一级保护区,面积52.21平方公里;流域内其他区域为二级保护区,面积407.79平方公里,主要包括绍兴县、嵊州市的6个乡镇,其中嵊州市涉及谷来镇、王院乡和竹溪乡3个乡镇。

一、 主要工作

为保护小舜江源头水质,上游6个乡镇根据《绍兴市汤浦水库水资源环境保护办法》,主要做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了建立了专门的保洁队伍,加快环卫设施投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作到日收日清。二是全部推进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基本实现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三是有效控制化肥农药污染,基本清养关停畜禽养殖。四是成立了专门的护林员队伍,强化对群众的教育引导,严禁滥伐林木和野外用火,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五是不断推进“五水共治”工作,清理河道及两岸的垃圾、障碍物,开展河道整治工程,禁止在河道内挖沙。六是彻底消除工业污染。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搬迁和关闭污染企业,严格按照生态保护红线,不再发展工业经济。

二、主要矛盾

为了保障小舜江源头水质,一方面源头乡镇做了大量工作,投入了大量资金。以嵊州市谷来镇为例,剔除不可估算的费用以外,其中三项主要工作的费用可以计算如下。按照2017年全年计算,环卫经费(包括环卫工工资)为350万,护林和消防费用20万,五水共治投入150万左右。三项合计520万左右。另一方面,因为生态红线的限制,乡镇收入十分有限,还是以谷来为例,2017年,全镇财政收入仅为285.77万,其中超收分成22万,企业所得税只有7.94万,这里就存在了两对主要矛盾。一是乡镇自己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矛盾。为了生态保护,工业发展就受到了很大限制,没有了工业,就没有税收和大部分的财政收入。要保护生态,就要有更大的投入和支出,财政收入和支出矛盾在这几年显得尤为突出,我镇的机关正常运转受到了影响。二是水资源专项保护经费和水源乡镇所做出的贡献和牺牲匹配矛盾。《汤浦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绍政办发[2015]89号文件,主要由生态环境管理经费和工程建设两部分组成,6个乡镇分摊1000万专项资金。以谷来镇为例,生态管理经费大致可以分到140万,工程经费大致可以分到65万。两项合计只有205万,这与我镇的财政投入和不能发展工业所做的牺牲差距很大。

三.意见建议

鉴于以上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建议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在保持生态环境稳定的前提下,实现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正常发展,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1.建议加大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加大从每吨自来水水费中提取专项资金的比例,不再限定1000万的标准,而是从维护二类水源相应工作量的角度,实行预算制申报补助。年初由各乡镇根据上年度的投入和本年度的预算安排申报专项经费,年末进行审核结算,全面保障各乡镇的环境管理和工程建设费用。

2.设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杭绍台高速施工生态修复专项资金。这几年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工程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这个项目本身乡镇贴补的经费,由于山区乡镇地势差明显而形成的湿地化处理经费,日常污水管网的运维经费,以及镇级污水处理厂的相关建设和管理费用希望能够作为特殊的专项资金予以全额保障。

3.设立限制发展补偿专项资金。除了正常的环境管理和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主要针对生态红线限制发展情况,按照人口标准予以专门的补偿,以弥补源头乡镇限制发展做出的牺牲,保障当地政府的正常财政运转。

4.设立保障各级环保项目的兜底专项资金。为了水源保护的国家环保项目和省级环保项目很多时候因为资金缺口需要源头乡镇自行配套,这对于财政本身捉襟见肘的源头乡镇更是雪上加霜,这部分的配套兜底资金希望能够纳入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范畴。

5.设立山林资源保护奖励专项资金。引导农民改变经济来源生产方式,尝试奖励补偿方式,鼓励配套发展香榧套种产业和民宿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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