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信行业流量资费管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3-11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5年10月,电信行业三大运营商开始实施“流量不清零”政策,改变了以往用户购买的流量包当月没有使用完被清零的做法。2018年7月,取消流量“漫游”费,不再区分省内、国内流量,将新老用户省内流量统一升级到国内流量。作为事实上的垄断行业的三大运营商,通过这两次的流量资费调整方案的实施,可以说是在贯彻国家关于降费惠民政策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从体现市场公平、合理上,尚有不少值得商洽、提高和进一步改进的地方。

所谓流量不清零,并非是无任何条件的。根据三大运营商实施方案和实际操作的结果显示:1)“流量不清零”是指当月流量没用完下个月不清零,运营商只保留两个月的服务承诺,第三个月即被清零;2)当月流量不清零,是指主流量不清零,而其它的优惠流量和附加包是要被清零的;3)更换流量包或套餐服务,结余的流量全部被清零。即如果当月的流量不够用,又购买了一个100MB附加包,但只用了20MB,还剩80MB,这80MB不能转到下个月,还是要被清零;或如果当月的流量结余太多,想改个小点的流量包或套餐,对不起,之前结余的流量全部归零。

电信服务其本身也是一种商品。用户购买了某个运营商的流量包或套餐服务,该运营商是无权单方面对尚未使用完的流量进行清零的,除非用户自己放弃向该运营商购买的服务。至于优惠流量也是基于用户的购买和消费行为触动了运营商提高销售、扩大业绩的“鼓励点”,进而优惠或赠送给用户的,运营商可以不设“鼓励点”,不优惠、不赠送额外流量给用户,但一旦优惠或赠送流量给了用户,同样的,该运营商也无权单方面对尚未使用完的优惠或赠送流量进行清零。换言之,该流量也是用户花钱购买、消费而得到的。

基于此,提两点建议:

1. 从三个方面调整现有流量资费管理方式:1)改变流量只保留两个月的做法,彻底“流量不清零”;2)更换流量包或套餐服务,流量彻底不清零;3)附加包、优惠或赠送流量彻底不清零。

2. 尽快探索研究和创新电信行业资费管理模式。如参考水、电、煤气的应用、计费方式,试行流量资费阶梯模式,按照结算阶梯价和实际使用量进行收费,彻底改变当前不合理的流量资费管理模式,真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电信行业降费惠民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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