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渠道保障优秀专技人才退休后再聘用工作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3-11 浏览次数: 字号:[ ]

案据(理由与要求):

一些退休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曾长期工作在科研、教育、文化、卫生和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他们工作认真负责、事业心强,又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很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曾为我市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其中多数同志还是不同学科或行业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技术骨干,是各行业的中坚力量,也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因此,充分发挥好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老专家的作用,将有利于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对建设现代化强市、促进全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央于2005年2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江苏、河北等省也相继出台了相应政策。我市于2008年1月发布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在相关专技人才再聘用、人员经费的落实等环节存在阻力。

方案(建议解决办法):

在对“优秀专技人才”进行严格界定的基础上,建议人社部门开通渠道,保障优秀专技人才退休后再聘用工作。可采取专项活动、项目聘请、短期聘用等形式,支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发挥作用,鼓励他们为行业、社会再作贡献。

在确因工作需要,相关专技人才身体健康及本人愿意的基础上,允许有关用人单位以年薪制方式聘用优秀退休专技人才,以更好地发挥优秀专技人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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