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3-12 浏览次数: 字号:[ ]

小学生放学后托管一直是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目前,校外机构提供的托管服务普遍存在设施简陋、收费偏高、服务管理质量偏低、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等问题,有的还存在安全隐患。利用学校现有的场地、师资等,为在校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托管服务,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大多数小学生家长期望孩子所在学校能提供放学后托管服务。

《市政府工作报告》已将小学校内托管服务作为2019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之一。为切实做好我市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为此建议:

(一)费用:适当向家长收取托管服务费、适度财政专项补助。对于学校而言,提供托管服务需要师资、场地、教学材料等方面的投入。建议水电费、设施费等费用由财政适度补助,师资、教材等费用由学生家庭负担。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校内托管服务的,可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支持。

(二)师资:以本校在职教职工为主,适当组织退休教师等志愿者。学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开展,工作人员应以本校在职教职工为主,要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在保质保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参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同时也可鼓励学校返聘退休教师,招募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等担任义工,一起参与托管服务工作。

(三)报酬:合理取酬,不计入绩效工资范围。学后托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15:30—17:00,不同季节适当调整。实施校内托管服务,给参与这项工作的教职工额外增加了工作量。工作人员可以获取适当劳务补助,合理取酬,且不计入绩效工资范围。

(四)定位:贴近需求,提升服务水平。按“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机制确定后参加学后托管服务。学后托管服务以学生自主活动为主,可自主阅读、完成作业、体育锻炼、社团活动等。切实做到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五)安全:完善制度,明确托管服务人员责任。要切实完善学校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托管服务人员责任,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六)交通:高度重视,尽早谋划学后托管的交通问题。学生群体放学时间,被整体性的延迟到成年人下班时间后,不可避免会加剧各地尤其是城区工作日(上学日)下班高峰期的交通拥堵,必须及早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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