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民营企业内部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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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权利及财产权益背景与现状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支持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在司法领域,中央政法委和公检法司等部门均相继发布文件或标准,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权利及财产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这些举措极大地鼓舞了民营企业家的信心,给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大动能。 当前民营企业法律保护方面的相关文件基本只针对如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不受来自公权力的侵犯,没有涉及如何打击来自内部或外部人员侵占民营企业合法财产的法律保护条例与现实需求是极不相称的,民营企业在防腐败法律面上仍处于弱势地位,对违法犯罪行为缺乏有效的打击和震慑,极大影响了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涉及绍兴市民营企业因个别企业高管私欲,涉案金额以千万乃至亿元案件也逐渐增多;个别高管利用职务之便对外借款以供自己挥霍;个别中层人员利用制度漏洞中饱私囊,个别人员利用公司的资源为自己谋私利等等一些腐败现象在民营企业中已经成为一个高腐败地域。长期以来,外界对于公权力反腐较为关注,对于民企内部的反腐却知之不多。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规模越來越大,与社会公众的关联度也越来越紧密,毫不夸张地说,民营企业内部的反腐也关乎社会公共利益。 二、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困境 1、保护国企与民企刑法之间存在较大差别 从法条条文数量上看,与对国企的刑法保护相比,刑法中对民企的保护条款相对较少。刑法中涉及民企保护的只有5个罪名,而对国企的刑法保护条文则数倍于民企;从具体刑法条文看,不平等的法律保护表现主要表现在1、量刑规定差异悬殊,民企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侵犯本单位利益的犯罪行为的法定刑明显轻于国企人员的同类犯罪行为。例如:职务侵+占罪量刑轻于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轻于受贿罪。2、罪与非罪的界定标准差异悬殊。同是发生在经济领域,同是侵害具有财产性利益的行为,给国家带来损害的为犯罪,给个人带来损害的却不为犯罪。刑法中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私分国有资产罪”,都是针对侵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刑法保护,并不包括对民企的刑法保护;从司法实践中,民企在受到侵害时,缺乏有效的取证手段,也没有专门的司法部门可以查处,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需要一定的证据,往往因为证据不足而无法立案。国企工作人员在侵害企业财产时通过纪委(监察委)进行查处,侦查的手段更多。缺乏对国企与民企同等保护的意识,从对企业进行刑法保护的司法解释数量来看,“两高”就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颁布的相关司法解释18件,其中专门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仅一件,即《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对刑事案件大要案考核点来看,对于涉及国企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的办理,基本属于司法机关工作考核范围,在涉及民企方面缺乏重视。 2、保护国企与民企民法之间存在较大差别 从表见代理行为民企工作人员只要行使职责就要承担表见代理的一切损失,国企工作人员不存在表见代理行为;从公司法在民事审判中不作为民事审判的依据,也不作为刑事依据,而国企中可以依从刑事法。从保护角度缺乏同保护的意识,民企在民事诉讼中依从的是法官自由裁量权,国企的裁量权依从的是不损失国有资产流失。 3、执行 在担保案件中,执行法院从简执行,往往因主债务人执行困难,而对相对执行容易的担保单位穷尽一切执行手段,给企业正常经营带来困难。在民企的执行案件,由于执行人的转移财产无法执行或执行困难无法为民企挽回损失。 三、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建议 加大打击和防范民企内部人员犯罪行为是十分重要的内容,虽然我们市级层面不足以改变立法,但可以通过实践中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进行推进。1、增强保护意识,树立平等理念。在各司法机关大力倡导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服务的意识,树立刑事司法中把国企和民企放在平等的法律位置对待,理直气壮地依法保护民企;加大对破坏民企健康发展的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为民企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正确处理打击和保护的关系,把握民刑界限,为民企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2、树立保护民企的司法观念,组建专门团队,形成打击合力。为民企服务也是为社会、为人民、为整个经济建设服务的全局意识,这是强化对民企进行司法保护的前提和基础,由公检法等相关部门指定专门人员组成协作办案团队,定期会商研判,统一立案侦查办理的口径和标准,强化打击,有效形成震慑; 3、提供宣讲服务,注重源头预防。在各司法机关抽调专业人员,上门为民营企业宣讲或帮助分析内部防范知识,以案析法,进行预警提示,防止风险发生,努力营造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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