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与提高教师待遇的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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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承担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的历史使命,肩负着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时代重任,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教师队伍建设。 近年,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市也采取了系列措施,教师地位持续提升,教师收入明显提高,教师队伍更加稳定,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切实重视和加强。 但是,我们也不得不看到,在全面贯彻《意见》的过程中,还有一些地方有待加强与落实。主要有三点: 1.《意见》的落实尚待更进一步。 《意见》明确指出,制定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各地在出台公务员奖金政策时,必须同时间、同幅度考虑中小学教师。探索校长任期制、校长责任制以及相应的校长收入分配办法等配套政策,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专业化校长队伍。实际情况与《意见》尚有差距。 2. 缺少名优教师奖励的统一政策。 浙江省内对名优教师力度都比较大,如每位评上特级教师奖60万,奖励的方式有点不同,有的地区分散到10年按每年6万元发放,有的地区先一次性奖励20万然后每年奖励3~5万元。绍兴市内部分县市区也有政策,政策最完整的是诸暨市,各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等名优教师的奖励都体现在每个月的工资中,其中特级教师每月工资增加3000元,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新昌县对特级教师也有明确奖励政策,每月工资增加25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绍兴市直学校特级教师跟考核结合,每年每人奖励3~5万元。但有几个县市区就没有没有配套政策,而且各个县市区的政策相差比较大。绍兴市要做大做强,需要凝成一股绳,统一政策指向,这样才能在与周边如杭州、宁波等城市的人才争夺战中不落下风。 3.缺少对教师年终奖的科学政策。 上虞区的学校,中层、副校长和校长的年终奖在教师基数基础之上都有一定的系数的体现。绍兴市直属学校是用教师基数的钱适度拉开档次,教师意见比较大。其他几个县市区的学校普通教师、班主任、中层和校级领导的年终奖都一样,每个岗位的压力和贡献是有很大差异的,所有教师年终奖一样非常不合理。公务员管理层实行系数奖励,而中小学校长及管理层缺少相应的科学政策。 【建议】 1. 确保《意见》精神的落实,各地在出台公务员奖金政策时,必须同时间、同幅度考虑中小学教师,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2. 探索校长任期制、校长责任制以及相应的收入分配办法等配套政策,参考机关单位的做法,年终奖发放时,普通教师、班主任、中层和校级领导应有不同系数。 3. 出台完整的名优教师奖励政策,动态评定全国级、省级、市级、区级名优教师,对各级名优教师的奖励体现在工资中。此外,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优秀教师出资奖励,开展尊师活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 在不断强调教师奉献精神的今天,我们也要切实保障教师的权益,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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