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基层减负,诸暨人大出“实招”!
发布日期:2019-07-22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是精简发文数量,提升文稿质量。除年度工作要点和向诸暨市委请示报告外,诸暨市人大常委会发文的内容原则上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审议意见、执法报告,涉及重大事项的决议决定和人事任免等,常委会办公室发文的内容原则上为常委会重要履职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机关内部工作制度、工作意见等。除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通知外,其他会议通知原则上以内部明电或便函形式印发。大力弘扬“短实新”文风,要求文稿简明扼要,务实管用。要求各委室对“一府一委两院”提交的专项报告、汇报材料加强初审,突出重点亮点,避免一般性叙述,严控篇幅。

二是提高办文效率,加强会议统筹。在确保规范的基础上,深入推广和运用“浙政钉”办公系统、智慧人大日常应用。各类文件除存档和寄送需要外一般不印发纸质稿,通过新版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发送,机关干部通过电子阅文系统查阅、办理,积极推动机关内部无纸化办公。除人代会外,每周二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原则上不安排会议,周三不安排全市性会议。控制会议人数,一般只安排与主题直接相关单位或工作牵头部门人员参加,避免出现陪会现象。代表工委统筹安排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与市级活动的人大代表,避免参与人员过于集中。

三是改进工作方式,增强服务能力。诸暨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组织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督查等活动,由各委室提出方案,办公室统筹协调,避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地方、一个点、一条线路。常委会领导带队进行视察调研督查,一般由相关委室(专委会)同志参加,人数不超过5人,有关镇乡(街道)、部门(单位)可安排1名负责同志陪同。视察调研督查要求有明确主题,提前准备问题清单,提倡“双随机”方法,不搞走马观花,不搞简单走访。列入常委会年度计划的活动,要求相关委室做好专项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调研督查,并形成调研报告或监督报告,为审议提供优质服务。

(来源:诸暨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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