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六十三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4-10-29 浏览次数: 字号:[ ]

10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六十三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招待会以及在福建、安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谭志桂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傅陆平、金辉、朱建和、袁立江、闾小锋参加。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新中国成立75年来辉煌成就,充分认识新时代新征程使命任务,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以英雄模范为榜样,担当作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绍兴实践作出贡献,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发挥人大作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立足我市民族工作的新特点、新问题、新规律,做好监督助推工作,为推动民族团结“和融共富”作出人大贡献。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新征程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转发〈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中国式现代化省域先行提供精神动力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基层实践的决定》,研究了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重点任务工作清单。




来源:绍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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