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 |||||||
|
|||||||
10月29日下午,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副主任余利明、傅陆平、金辉、朱建和、马国灿、袁立江,秘书长闾小锋及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王琴英,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孙建焕,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剑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世根,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府办等28个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机关副局级以上领导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设立“绍兴工匠日”的报告,关于打造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高地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全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加强基层宗教事务治理、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报告,关于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调整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情况的说明,关于2024年市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有关情况的说明以及关于《绍兴老字号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的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鼓励企业家创业创新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绍兴市越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的提请。 来源: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