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志桂在绍兴市地方立法十周年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以良法善治护航绍兴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发布日期:2025-11-10 浏览次数: 字号:[ ]

今年是绍兴市获地方立法权第十年。11月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专题举行地方立法十周年工作座谈会。与会代表、专家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我市十年立法实践展开深入交流,共同展望如何更好发挥立法引领和保障作用,以更多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高质量法规,为我市产城人文融合大局提供更强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主持会议并讲话,常委会领导邵全卯、傅陆平、金辉、袁立江、闾小锋、俞平,秘书长孙建焕参加。



2015年9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正式确定绍兴可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十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以高质量立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根基。截至目前共制定地方性法规22部,修改2部,探索形成了以古城保护、文化传承为核心,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绍兴“古字系”立法品牌。



谭志桂强调,回顾十年立法,绍兴地方立法从无到有,逐步构建起一套能体现时代特征、富有地方特色的立法体系,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立足新起点、锚定新目标,要切实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开拓创新、接续奋斗,努力打造更多具有绍兴辨识度的立法成果,以良法善治护航绍兴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为加快建设产城人文融合发展的共富示范市、奋力谱写新时代“胆剑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谭志桂指出,要提高站位,持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确保地方立法始终与全市发展大局相契合、与绍兴实际相匹配、与群众需求相呼应。要系统规划,高效发挥立法促发展、保善治的重要作用,确保在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弘扬优秀文化、助力基层治理等方面精准发力、取得实效。要抓紧关键,全面提升地方法规的立法质量和落地实效,确保立法高质量、实施高标准,让每部法规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夯实基础,持续建强立法队伍、提升立法能力,确保为高质量立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来源:绍兴日报记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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